作者clever0705 (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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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執業登記的目的
時間Tue Jul 2 22:49:47 2019
不確定是不是法律問題
問錯版請告知
在醫院工作都要執登跟加入公會
只能在當地執行業務
其他行業應該有類似情況
這個規定的目的是什麼?
明明有專業執照,
只是不在自己公會範圍
執行業務要被罰鍰?
另外就是既然沒有執登不能執業
看見有人路倒 應該可以視而不見吧?
上前搶救反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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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placeDemon: 過時的東西 律師也是如此 07/02 23:32
2F:推 KKyosuke: 有沒有登記跟你看到有人路倒要不要上去救兩回事 07/03 00:47
3F:→ KKyosuke: 難道路人沒執照不能救人嗎 07/03 00:47
4F:→ KKyosuke: 舉這種例子來論述執業登記合不合理這件事只會被砲到死 07/03 00:48
5F:→ saltlake: 有些事情政府交給公會自律與自制。 07/03 08:23
6F:推 ultratimes: 會不會成立業務過失的刑責有很大關係 07/03 13:21
7F:→ ultratimes: 雖然業務過失已經廢除,但過去已經深植人心 07/03 13:21
8F:→ ultratimes: 也就是如果是因執行業務而造成的傷害,仍會被判比較重 07/03 13:21
9F:→ ultratimes: 另外,若沒有營業登記證,依然有可能被認定業務 07/03 13:22
10F:→ ultratimes: 但若有營業登記證,幾乎必定會被認定為業務上的傷害 07/03 13:22
11F:→ ultratimes: 就像駕照,若是普通駕照,肇事算不算業務可能會依調查 07/03 13:23
12F:→ ultratimes: 結果認定,但若是營業駕照,幾乎直接被認定業務過失 07/03 13:23
13F:→ ultratimes: 即使法條已把業務過失和普通過失合併 07/03 13:24
14F:→ ultratimes: 但法官的量刑上,業務一定會比較重,過去觀念難改啦 07/03 13:24
15F:→ spirit119: U大濕…?? 07/03 14:53
16F:→ a9301040: 大濕,刑法上業務跟有沒有執照沒關係。不然無照醫生過 07/03 15:15
17F:→ a9301040: 失致死、有牌業務過失致死… 07/03 15:15
18F:→ a9301040: 不過大濕知道刪除業務過失真的與時俱進 07/03 15:17
19F:推 ultratimes: a大你沒看懂我的意思好嗎 07/03 15:50
20F:→ ultratimes: 有牌->幾乎必定是業務過失,跑不掉 07/03 15:51
21F:→ ultratimes: 沒牌->有機會不是業務過失 07/03 15:52
22F:→ samallan: 大濕,刑法上業務行為很嚴格的,有牌也不必然業務過失 07/03 16:03
23F:→ samallan: 士林地院107交易34→高院108交上易45,供您參考 07/03 16:10
24F:推 ultratimes: 不,刑法上的業務行為是很容易擴大解釋的 07/03 18:23
25F:→ ultratimes: 例如,計程車司機於假日開著非營業用車載家人出遊 07/03 18:23
26F:→ ultratimes: 既非執行業務 也非業務用車,但平常是司機就變業務 07/03 18:24
27F:推 a9301040: 大濕這點都是說的沒錯 07/03 18:59
28F:→ a9301040: 刪除後這個爭點就沒了 07/03 19:00
29F:→ a9301040: 上兩樓,多了都是兩字 07/03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