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zcdlcf (旋)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司裁員卻要我「主動」提資遣(代發)
時間Fri Jun 21 19:29:59 2019
代PO
因朋友沒有帳號,因此幫他代發。
----------以下正文----------
想請問一下,公司因為縮編而裁員,
但卻要我「主動提資遣」,
授權他們勾選勞基法第14條(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情形)第六項: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我問了一下公司,他們說雖然是縮編裁員,
但本來是要你們降到最低薪資,但你們一定不願意,
所以才這樣請你們填...
公司說一樣會給非自願離職書,並保證我們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請問,相信公司這樣OK嗎?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是只需要填寫「非自願離職書」,
並勾選勞基法第11條(雇主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情形)第四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就好~有點毛毛的,想來問問。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1116601.A.0C8.html
1F:→ a9301040: 是不可能領失業給付的自願離職 06/21 21:01
2F:推 aiyaya: 不懂樓上意思。就業保險法有載明: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 06/21 23:32
3F:→ aiyaya: 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都是非自 06/21 23:32
4F:→ aiyaya: 願離職。 06/21 23:32
5F:→ sindyevil: 公司想省資遣費預告期資遣通報,且以後還可以當作沒事 06/22 00:03
6F:→ sindyevil: 情般地招聘新人或外籍移工。 06/22 00:03
7F:推 dd525252tw: 第14條終止 有準用第17條 所以會有資遣費 要你們用14 06/22 03:30
8F:→ dd525252tw: 條終止 主要是透過由你們終止 而非雇主提的終止進而 06/22 03:30
9F:→ dd525252tw: 不用給予預告期間工資哦 06/22 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