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zcdlcf (旋)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司裁员却要我「主动」提资遣(代发)
时间Fri Jun 21 19:29:59 2019
代PO
因朋友没有帐号,因此帮他代发。
----------以下正文----------
想请问一下,公司因为缩编而裁员,
但却要我「主动提资遣」,
授权他们勾选劳基法第14条(劳工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之情形)第六项:
「雇主违反劳动契约或劳工法令,致有损害劳工权益之虞者。」
我问了一下公司,他们说虽然是缩编裁员,
但本来是要你们降到最低薪资,但你们一定不愿意,
所以才这样请你们填...
公司说一样会给非自愿离职书,并保证我们可以申请失业给付,
请问,相信公司这样OK吗?
我在网路上查到的是只需要填写「非自愿离职书」,
并勾选劳基法第11条(雇主须预告始得终止劳动契约情形)第四项: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就好~有点毛毛的,想来问问。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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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是不可能领失业给付的自愿离职 06/21 21:01
2F:推 aiyaya: 不懂楼上意思。就业保险法有载明:因劳动基准法第11条、第 06/21 23:32
3F:→ aiyaya: 13条但书、第14条及第20条规定各款情事之一离职,都是非自 06/21 23:32
4F:→ aiyaya: 愿离职。 06/21 23:32
5F:→ sindyevil: 公司想省资遣费预告期资遣通报,且以後还可以当作没事 06/22 00:03
6F:→ sindyevil: 情般地招聘新人或外籍移工。 06/22 00:03
7F:推 dd525252tw: 第14条终止 有准用第17条 所以会有资遣费 要你们用14 06/22 03:30
8F:→ dd525252tw: 条终止 主要是透过由你们终止 而非雇主提的终止进而 06/22 03:30
9F:→ dd525252tw: 不用给予预告期间工资哦 06/22 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