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cho (而我知道)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房屋繼承問題
時間Thu Jun 20 01:18:06 2019
各位先進好,想請問一個房屋繼承問題
前情題要:
聽媽媽說,目前居住的房子(40多年老透天) 在多年前爺爺還在世時是透過買賣的方式將
房屋以及土地過戶到媽媽名下,但是最近收到地政所通知房屋所有權人還是在爺爺名下,
但土地沒問題還是在媽媽名下。
前面提到當年因為是透過買賣的方式,所以房屋繳稅證明還在。
但是因為當時代書的疏失,房屋所有權並沒有成功轉移,而地政所也因為時間超過15年
以上所以也沒有保留資料。
而當時的代書現在也找不到人了(想求償也沒辦法..),所以手上就只有保留房屋繳稅
證明,所以國稅局應該還找的到資料才對。
想請問:
父親的兄弟姊妹一共有3個哥哥,一個姐姐,看起來有房屋繼承權的就5個人。
媽媽的想法是實在不想撕破臉上法院,但又怕調解破局人人大開口。
這幾天應該也會去政府提供的法律諮詢請教此局解法。
但萬一真的走上法院一途,想請問目前有什麼資料可以先準備有利於爸媽
可以保留此房屋的所有權?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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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67.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0964688.A.DD5.html
1F:→ mechman: 如已事過15年,則僅能依登記現況處理。。 06/20 08:39
2F:推 taoist9999: 除非是像民法第759條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物權 06/20 10:27
3F:→ taoist9999: 者,否則先辦完繼承再說。 06/20 10:27
感謝兩位大大的回覆,想請問如以民法759條在980112修正: 「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
權者」,非僅限於繼承、強制執行、徵收及法院之判決四種。
不知道居住事實以及有房屋繳稅證明算不算是能夠證明已取得物權? 謝謝!
※ 編輯: techo (114.137.70.101 臺灣), 06/20/2019 12:47:07
4F:→ taoist9999: 要先看有沒有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特 06/20 13:53
5F:→ taoist9999: 徵就是建物有建物所有權狀)? 06/20 13:54
6F:→ taoist9999: 一、已辦理保存登記:除有民法第759條狀況,不然原則 06/20 13:55
7F:→ taoist9999: 上是以建物登記謄本上之所有權部的登記名義人為所有權 06/20 13:55
8F:→ taoist9999: 人。 06/20 13:55
目前查的資料看起來都沒有登記媽媽的資料但是有建物權狀(表示應該也有做了建物第一
次登記? 這我再去了解一下)
看起來只能先辦理共同繼承再來談私下和解了..
9F:→ taoist9999: 二、未辦理保存登記:原始出資興建建築物之人為所有權 06/20 13:56
10F:→ taoist9999: 人,除有其他民法第759條情形,否則就只能移轉「事實 06/20 13:57
11F:→ taoist9999: 上處分權」給他人,實務上以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變更方式 06/20 13:57
12F:→ taoist9999: 為之。 06/20 13:57
以上十分感謝taoist9999大大的解釋!最差的狀況應該就是拆屋還地了..
真心不想走這條路阿...
13F:→ a9301040: 房屋有調到謄本資料嗎? 06/20 23:42
有的,但還是在爺爺的名下...
※ 編輯: techo (36.231.168.144 臺灣), 06/22/2019 01: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