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terkobe (球球)
看板LAW
標題[閒聊] 有關送中條例相關細則
時間Thu Jun 13 19:23:10 2019
各位先進大家好,小弟並非法律人,僅僅想多了解目前的送中條例
目前朋友圈有分兩派
一派挺反送中條例
這我就不需要多講,反正就是認為這個條例一過
不論國籍,即便你在自由的台灣罵共產黨
只要過境香港,都可以無條件直接送往中國判刑
另一派等於是在旁邊看香港的笑話
他們的理由是說,這個條例只是在增加中國大陸、香港、台灣彼此引渡條款的完整性
並沒有說一定送往中國,任為那些挺反送中的只是煽動恐嚇言論而已
我有查過維基百科,有稍微看了一下條例修改前和修改後的內容
並沒有提到有關"一定遣送中國"的相關條例
小弟想確認的是,是我漏看了部分法條
還是如我看到的內容就法條而言,並沒有說一定遣送中國
還請各位先進指點一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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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12.7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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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先有資料,再討論。 06/13 19:35
2F:→ taoist9999: 我只能說台灣與香港之間,目前並沒有司法互助協定。 06/13 19:36
3F:→ taoist9999: 台灣與香港之間引渡罪犯的問題,要台灣政府跟香港政府 06/13 19:36
4F:→ taoist9999: 兩邊坐下來協議,而不是香港單方面制定《逃犯條例》就 06/13 19:37
5F:→ taoist9999: 行的。 06/13 19:37
6F:→ taoist9999: 《逃犯條例》是假借去年潘曉穎命案,因犯罪嫌疑人已逃 06/13 19:39
7F:→ taoist9999: 回香港,加上香港刑法好像只有屬地主義,該案因為行為 06/13 19:40
8F:→ taoist9999: 地及結果地都在台灣,所以香港並無司法審判權等為由, 06/13 19:41
9F:→ taoist9999: 不但藉機吃台灣豆腐(矮化台灣主權),還破壞香港司法 06/13 19:43
10F:→ taoist9999: 獨立性,直接就是破壞了一國兩制。 06/13 19:44
11F:→ taoist9999: 06/13 19:46
12F:→ taoist9999: 要制立此法是中國政府的意思,並不是香港政府的意思。 06/13 19:47
13F:→ taoist9999: 06/13 19:48
14F:→ taoist9999: 中英聯合聲明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 06/13 19:52
15F:→ taoist9999: 策有一款是這樣子的: 06/13 19:52
16F:→ taoist9999: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 06/13 19:52
17F:→ taoist9999: 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 06/13 19:52
18F:→ taoist9999: 實際上中國政府有遵守嗎?中英聯合聲明本質上是國與 06/13 19:52
19F:→ taoist9999: 國之間的國際條約,卻被中國政府稱之為歷史文件而不 06/13 19:52
20F:→ taoist9999: 願遵守,一國兩制就是個騙局唄。 06/13 19:52
非常感謝m大的提點,這樣心裡大概有個底了
※ 編輯: masterkobe (118.167.112.75 臺灣), 06/13/2019 21:06:23
21F:推 KKyosuke: 基本上逃犯條例並沒有包含言論犯 06/13 21:28
22F:→ iscu: 基本上 法條本身是好的.. 可是中共無法讓人信任 06/13 22:14
23F:→ iscu: 再加上香港的元首由中共派任...之後會出現什麼情形 06/13 22:14
24F:→ iscu: 大家都可以預料到... 06/13 22:14
25F:→ taoist9999: 隨便安你一個罪名,先送到中國再說…… 06/13 22:52
26F:→ taoist9999: 香港人口數好像七百多萬人,有一百多萬人上街頭,結果 06/13 22:53
27F:→ taoist9999: 中共御用的特首及立法局還是硬要推《逃犯條例》,一般 06/13 22:54
28F:→ taoist9999: 民主國家看到這種情形早就嚇破膽了。 06/13 22:54
29F:→ taoist9999: 因為中國跟香港的人民並沒有真正的選舉權,不然有這麼 06/13 22:55
30F:推 KKyosuke: 講難聽一點如果覺得會這樣操作的話 修法不修法有差嗎 06/13 22:55
31F:→ taoist9999: 高的人口比例上街頭,在民主國家下次選舉就不用玩了。 06/13 22:56
32F:→ taoist9999: 《逃犯條例》最終還是會過的,除非美國等國家嗆明通過 06/13 22:57
33F:→ taoist9999: 這個法律,就取消香港許多優惠,看有沒有可能阻止這些 06/13 22:58
34F:→ taoist9999: 香港高層? 06/13 22:58
35F:→ gourmand: 一位前年過世的公法老師曾說,法律就是原則與例外的藝術 06/14 00:31
36F:→ gourmand: 且需要注意的往往不是原則而是例外。所以個人也覺得法律 06/14 00:33
37F:→ gourmand: 是死的,操作是活的。怎麼操作往往也影響法律的本來面貌 06/14 00:34
38F:→ gourmand: 例如隔壁那個大國也有憲法甚至有釋憲機關,但你會覺得 06/14 00:36
39F:→ gourmand: 隔壁是民主國家嗎?或有決心貫徹權力分立嗎? 06/14 00:38
40F:→ gourmand: 總之..要表達的是「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06/14 00:58
41F:→ justicesword: 很簡單,「特別移交安排」,只要香港特首同意就可以 06/14 01:11
42F:→ justicesword: 個案移交往中共。那香港特首怎麼來的?愛共愛國才 06/14 01:12
43F:→ justicesword: 能當,中共要你香港特首交出特定人,你敢不交嗎? 06/14 01:12
44F:→ justicesword: 法院審查也只剩下沒意義的形式審查 06/14 01:12
45F:→ justicesword: 至於罪名限制更是好笑,隨便羅織個罪名就好了,中 06/14 01:15
46F:→ justicesword: 國歷史最擅長做這檔事了,等人送到中共三線城市的小 06/14 01:15
47F:→ justicesword: 黑屋,啥罪名送過來的根本不重要啦。 06/14 01:15
48F:→ justicesword: 這個條例如果放在美英德,那其實沒什麼大問題。根 06/14 01:18
49F:→ justicesword: 本的問題不在這法律,在於對象是誰。 06/14 01:18
50F:→ justicesword: 我認為香港這齣大劇的關鍵就是:你認為香港特首以 06/14 01:29
51F:→ justicesword: 後將會是誰的人?答案其實早在李嘉誠撤離香港的時 06/14 01:29
52F:→ justicesword: 候就很清楚了 06/14 01:29
53F:推 scott2009: 送中不過去香港擄人,送中過了就不是擄人 06/14 08:39
54F:推 flyiii: 條例本身沒問題,所以討論條例一點意義都沒有 06/14 09:39
55F:→ flyiii: 簡單來說就是不信中國討厭中國 06/14 09:39
56F:→ sindyevil: 就是怕以前從黑管道蓋布袋帶走變成由香港政府警方體系 06/14 09:44
57F:→ sindyevil: 直接帶走後轉送中國. 06/14 09:44
(showeig 刪除 Raogo 的推文: 違規內容)
58F:推 showeig: 討論主軸已開始偏離法律,麻煩版友討論重新聚焦在法律問 06/14 10:21
59F:→ showeig: 題上面,另外請問有情緒性語詞,如認為版友違反版規,請 06/14 10:21
60F:→ showeig: 寄信向版主檢舉 06/14 10:22
61F:→ showeig: 請問有→請勿有 更正 06/14 10:24
62F:推 taoist9999: 《逃犯條例》制定前:偷偷擄人到中國(肖建華、李波 06/14 13:00
63F:→ taoist9999: 等)。 06/14 13:00
64F:→ taoist9999: 《逃犯條例》制定後:中國政府光明正大可以把人從香 06/14 13:01
65F:→ taoist9999: 港抓到中國。 06/14 13:01
66F:推 KKyosuke: 所以就陷入很弔詭的迴圈啊...如果這麼不相信中國的司法 06/14 14:07
67F:→ KKyosuke: 那麼條例修不修根本沒差 至少就字面上來說這個條例的問 06/14 14:08
68F:→ KKyosuke: 題點不在條例本身(問題點可能會是臺港澳中的定位及關係) 06/14 14:09
69F:→ KKyosuke: 而在於政治層面 06/14 14:09
70F:推 flyiii: 所以我才說條例沒問題啊,條例的範圍,定義,排除都很清楚 06/14 14:18
71F:→ flyiii: 至於上面那個罵人的,等通知吧 ! 06/14 14:18
72F:噓 mas1995: 紅明顯 通不通過確實中國都有機會抓人 問題是通過會有 06/14 15:10
73F:→ mas1995: 一群親共港人說要「遵守法律」 06/14 15:10
74F:推 showeig: 由於目前討論主軸已經失焦,如果還有其他法律點,歡迎另 06/14 15:48
75F:→ showeig: 外開啟他文回覆,但務必注意請著重於法律面的探討。 06/14 15:49
76F:推 showeig: 暫時鎖文處理,假如原po或其他版友需要補充,請來信跟版 06/14 15:50
77F:→ showeig: 主溝通。請勿與版友做情緒面的爭吵,感謝大家熱烈討論。 06/14 15:51
其實我也只是很簡單的希望就法條層面了解而已
至於相不相信中國那就是另外一個話題了
感謝版上法律人為小弟解說
※ 編輯: masterkobe (1.160.47.28 臺灣), 06/18/2019 0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