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terkobe (球球)
看板LAW
标题[闲聊] 有关送中条例相关细则
时间Thu Jun 13 19:23:10 2019
各位先进大家好,小弟并非法律人,仅仅想多了解目前的送中条例
目前朋友圈有分两派
一派挺反送中条例
这我就不需要多讲,反正就是认为这个条例一过
不论国籍,即便你在自由的台湾骂共产党
只要过境香港,都可以无条件直接送往中国判刑
另一派等於是在旁边看香港的笑话
他们的理由是说,这个条例只是在增加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彼此引渡条款的完整性
并没有说一定送往中国,任为那些挺反送中的只是煽动恐吓言论而已
我有查过维基百科,有稍微看了一下条例修改前和修改後的内容
并没有提到有关"一定遣送中国"的相关条例
小弟想确认的是,是我漏看了部分法条
还是如我看到的内容就法条而言,并没有说一定遣送中国
还请各位先进指点一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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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7.112.75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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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先有资料,再讨论。 06/13 19:35
2F:→ taoist9999: 我只能说台湾与香港之间,目前并没有司法互助协定。 06/13 19:36
3F:→ taoist9999: 台湾与香港之间引渡罪犯的问题,要台湾政府跟香港政府 06/13 19:36
4F:→ taoist9999: 两边坐下来协议,而不是香港单方面制定《逃犯条例》就 06/13 19:37
5F:→ taoist9999: 行的。 06/13 19:37
6F:→ taoist9999: 《逃犯条例》是假借去年潘晓颖命案,因犯罪嫌疑人已逃 06/13 19:39
7F:→ taoist9999: 回香港,加上香港刑法好像只有属地主义,该案因为行为 06/13 19:40
8F:→ taoist9999: 地及结果地都在台湾,所以香港并无司法审判权等为由, 06/13 19:41
9F:→ taoist9999: 不但藉机吃台湾豆腐(矮化台湾主权),还破坏香港司法 06/13 19:43
10F:→ taoist9999: 独立性,直接就是破坏了一国两制。 06/13 19:44
11F:→ taoist9999: 06/13 19:46
12F:→ taoist9999: 要制立此法是中国政府的意思,并不是香港政府的意思。 06/13 19:47
13F:→ taoist9999: 06/13 19:48
14F:→ taoist9999: 中英联合声明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 06/13 19:52
15F:→ taoist9999: 策有一款是这样子的: 06/13 19:52
16F:→ taoist9999: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 06/13 19:52
17F:→ taoist9999: 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 06/13 19:52
18F:→ taoist9999: 实际上中国政府有遵守吗?中英联合声明本质上是国与 06/13 19:52
19F:→ taoist9999: 国之间的国际条约,却被中国政府称之为历史文件而不 06/13 19:52
20F:→ taoist9999: 愿遵守,一国两制就是个骗局呗。 06/13 19:52
非常感谢m大的提点,这样心里大概有个底了
※ 编辑: masterkobe (118.167.112.75 台湾), 06/13/2019 21:06:23
21F:推 KKyosuke: 基本上逃犯条例并没有包含言论犯 06/13 21:28
22F:→ iscu: 基本上 法条本身是好的.. 可是中共无法让人信任 06/13 22:14
23F:→ iscu: 再加上香港的元首由中共派任...之後会出现什麽情形 06/13 22:14
24F:→ iscu: 大家都可以预料到... 06/13 22:14
25F:→ taoist9999: 随便安你一个罪名,先送到中国再说…… 06/13 22:52
26F:→ taoist9999: 香港人口数好像七百多万人,有一百多万人上街头,结果 06/13 22:53
27F:→ taoist9999: 中共御用的特首及立法局还是硬要推《逃犯条例》,一般 06/13 22:54
28F:→ taoist9999: 民主国家看到这种情形早就吓破胆了。 06/13 22:54
29F:→ taoist9999: 因为中国跟香港的人民并没有真正的选举权,不然有这麽 06/13 22:55
30F:推 KKyosuke: 讲难听一点如果觉得会这样操作的话 修法不修法有差吗 06/13 22:55
31F:→ taoist9999: 高的人口比例上街头,在民主国家下次选举就不用玩了。 06/13 22:56
32F:→ taoist9999: 《逃犯条例》最终还是会过的,除非美国等国家呛明通过 06/13 22:57
33F:→ taoist9999: 这个法律,就取消香港许多优惠,看有没有可能阻止这些 06/13 22:58
34F:→ taoist9999: 香港高层? 06/13 22:58
35F:→ gourmand: 一位前年过世的公法老师曾说,法律就是原则与例外的艺术 06/14 00:31
36F:→ gourmand: 且需要注意的往往不是原则而是例外。所以个人也觉得法律 06/14 00:33
37F:→ gourmand: 是死的,操作是活的。怎麽操作往往也影响法律的本来面貌 06/14 00:34
38F:→ gourmand: 例如隔壁那个大国也有宪法甚至有释宪机关,但你会觉得 06/14 00:36
39F:→ gourmand: 隔壁是民主国家吗?或有决心贯彻权力分立吗? 06/14 00:38
40F:→ gourmand: 总之..要表达的是「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06/14 00:58
41F:→ justicesword: 很简单,「特别移交安排」,只要香港特首同意就可以 06/14 01:11
42F:→ justicesword: 个案移交往中共。那香港特首怎麽来的?爱共爱国才 06/14 01:12
43F:→ justicesword: 能当,中共要你香港特首交出特定人,你敢不交吗? 06/14 01:12
44F:→ justicesword: 法院审查也只剩下没意义的形式审查 06/14 01:12
45F:→ justicesword: 至於罪名限制更是好笑,随便罗织个罪名就好了,中 06/14 01:15
46F:→ justicesword: 国历史最擅长做这档事了,等人送到中共三线城市的小 06/14 01:15
47F:→ justicesword: 黑屋,啥罪名送过来的根本不重要啦。 06/14 01:15
48F:→ justicesword: 这个条例如果放在美英德,那其实没什麽大问题。根 06/14 01:18
49F:→ justicesword: 本的问题不在这法律,在於对象是谁。 06/14 01:18
50F:→ justicesword: 我认为香港这出大剧的关键就是:你认为香港特首以 06/14 01:29
51F:→ justicesword: 後将会是谁的人?答案其实早在李嘉诚撤离香港的时 06/14 01:29
52F:→ justicesword: 候就很清楚了 06/14 01:29
53F:推 scott2009: 送中不过去香港掳人,送中过了就不是掳人 06/14 08:39
54F:推 flyiii: 条例本身没问题,所以讨论条例一点意义都没有 06/14 09:39
55F:→ flyiii: 简单来说就是不信中国讨厌中国 06/14 09:39
56F:→ sindyevil: 就是怕以前从黑管道盖布袋带走变成由香港政府警方体系 06/14 09:44
57F:→ sindyevil: 直接带走後转送中国. 06/14 09:44
(showeig 删除 Raogo 的推文: 违规内容)
58F:推 showeig: 讨论主轴已开始偏离法律,麻烦版友讨论重新聚焦在法律问 06/14 10:21
59F:→ showeig: 题上面,另外请问有情绪性语词,如认为版友违反版规,请 06/14 10:21
60F:→ showeig: 寄信向版主检举 06/14 10:22
61F:→ showeig: 请问有→请勿有 更正 06/14 10:24
62F:推 taoist9999: 《逃犯条例》制定前:偷偷掳人到中国(肖建华、李波 06/14 13:00
63F:→ taoist9999: 等)。 06/14 13:00
64F:→ taoist9999: 《逃犯条例》制定後:中国政府光明正大可以把人从香 06/14 13:01
65F:→ taoist9999: 港抓到中国。 06/14 13:01
66F:推 KKyosuke: 所以就陷入很吊诡的回圈啊...如果这麽不相信中国的司法 06/14 14:07
67F:→ KKyosuke: 那麽条例修不修根本没差 至少就字面上来说这个条例的问 06/14 14:08
68F:→ KKyosuke: 题点不在条例本身(问题点可能会是台港澳中的定位及关系) 06/14 14:09
69F:→ KKyosuke: 而在於政治层面 06/14 14:09
70F:推 flyiii: 所以我才说条例没问题啊,条例的范围,定义,排除都很清楚 06/14 14:18
71F:→ flyiii: 至於上面那个骂人的,等通知吧 ! 06/14 14:18
72F:嘘 mas1995: 红明显 通不通过确实中国都有机会抓人 问题是通过会有 06/14 15:10
73F:→ mas1995: 一群亲共港人说要「遵守法律」 06/14 15:10
74F:推 showeig: 由於目前讨论主轴已经失焦,如果还有其他法律点,欢迎另 06/14 15:48
75F:→ showeig: 外开启他文回覆,但务必注意请着重於法律面的探讨。 06/14 15:49
76F:推 showeig: 暂时锁文处理,假如原po或其他版友需要补充,请来信跟版 06/14 15:50
77F:→ showeig: 主沟通。请勿与版友做情绪面的争吵,感谢大家热烈讨论。 06/14 15:51
其实我也只是很简单的希望就法条层面了解而已
至於相不相信中国那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感谢版上法律人为小弟解说
※ 编辑: masterkobe (1.160.47.28 台湾), 06/18/2019 0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