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y (frannie)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請問何謂<合約審閱期>
時間Sat May 25 13:00:27 2019
※ 引述《frany (frannie)》之銘言:
: 最近在看產後照顧之家
: 正要談合約時
: 該院提出他們指的[審閱期5天]是這份定型化契約&多份***契約....須先簽名,並繳付
一
: 成訂金,才可以將契約攜回家考慮5天。
: 並且在他們審閱期5天內反悔會全數退還訂金全額。
: 請問大家
: 院方[審閱期]說法這樣子是正常/正確的嗎?
: 目前有點疑惑,遲遲不敢進行下一步
: 謝謝!
大部分的產後護理之家皆有上述
[先付定金及簽名,始可攜回審閱]之情事,請問我們是否能夠在契約書上加註
以下內容呢?
"因乙方要求先付定金及簽章,始可攜回審閱,雙方同意於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得無
條件終止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交之定金,全數無息退還,甲方無須負擔任何賠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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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log: 1) 在有多份合約的情況下,以民法248「訂約當事人之一方, 05/25 13:58
2F:→ alog: 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我覺得如果你認為你這 05/25 13:58
3F:→ alog: 方屬較劣勢、條款不清楚,不建議貿然去簽 主要是不只一份 2) 05/25 13:58
4F:→ alog: 以經驗(一樣是護理之家,但不是產後)你在契約加註的條款 05/25 13:58
5F:→ alog: ,除了該機構負責人在現場跟你討論,櫃檯的小姐應該沒有辦法 05/25 13:58
6F:→ alog: 幫你決定是否可加註(ps: 我的合約審閱期為七天)3) 因為以 05/25 13:58
7F:→ alog: 前審閱期過去就不少業者都會擦邊寫的不清不楚 所以慎選機構 05/25 13:58
8F:→ alog: 跟查看實際評價很重要,雖然有些事護理機構,但實質上弱化 05/25 13:58
9F:→ alog: 到只有月子中心的功能,簡單說就是牌照不實 又或者是打擦邊 05/25 13:58
10F:→ alog: 符合最低的門檻但護理專業太弱了 05/25 13:58
11F:推 alog: 舉例:有兩個護理之家的機構,且真的都有字號可以確認機構確 05/25 14:01
12F:→ alog: 實存在 05/25 14:01
13F:→ alog: 一家走專業路線,包括負責人、合夥人都是相關背景出身,專業 05/25 14:02
14F:→ alog: 護理人員足 05/25 14:02
15F:推 alog: 另一家一樣是護理之家,但人員專業經驗、知識缺乏、人員流 05/25 14:04
16F:→ alog: 動率高,環境條件相較於他家明顯弱很多 05/25 14:04
17F:→ alog: 如果你可以事先知道 若有需求你一定會選擇前者 05/25 14:05
18F:→ alog: 但偏偏這件事情有時候除非你家人住進去或剛好有認識的人在 05/25 14:05
19F:→ alog: 裡面工作,不然你真的不會清楚究竟是怎麼回事 05/25 14:05
20F:→ alog: 而且兩者的費用其實沒差多少 05/25 14:06
21F:→ taoist9999: 05/25 16:07
22F:→ taoist9999: 網路上最看最近別人入住的評價,要注意是不是業配文? 05/25 16:08
23F:→ taoist9999: 問看看能不能不付錢在現場看?你帶行政院的示範條款去 05/25 16:10
24F:→ taoist9999: 現場比對就好了。 05/25 16:10
25F:→ taoist9999: 妥協下的產物就是如此。 05/25 16:11
26F:→ taoist9999: 不然找別人去蒐證,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05/25 16:12
27F:推 maniaque: 這是策略啦,今天乙方(業者)在契約賦予5天內無條件解約 05/25 16:48
28F:→ maniaque: 這是一個你可以要求的 05/25 16:48
29F:→ maniaque: 因為這個不能單純以口頭約定,至少要以書面訂下 05/25 16:49
30F:→ maniaque: 或者是在你的定金收據上面寫下,並經對方有權人蓋章 05/25 16:49
31F:→ maniaque: 姑且不論對方說怕你拿合約去比較或者是其他業者始拜等等 05/25 16:50
32F:→ maniaque: 不行就是轉身 05/25 16:50
33F:推 showeig: 建議你可以直接詢問,有些機構審閱期效力比較接近郵購買 05/25 20:59
34F:→ showeig: 賣的猶豫期,期限內無條件解約,退還全額訂金 05/25 21:00
35F:→ showeig: 跟消保法11-1規定不太一樣 05/25 21:03
36F:→ showeig: 例如你前一篇提到「審閱期5天內反悔會全數退還訂金全額」 05/25 21:04
37F:→ frany: 謝謝大家的建議,今天有問到某一家他們可以接受在合約上記 05/25 21:07
38F:→ frany: 載__月__日前可無條件解約,全數退還定金,我會再多洽詢比 05/25 21:07
39F:→ frany: 較看看契約較合理的院所。 05/25 21:07
40F:→ maniaque: 可是啊,要是今天兩家,一家契約給你看到爽,可是很爛 05/25 21:12
41F:→ maniaque: 一家契約不給訂金不給看,但是非常的好,你要怎選呢??? 05/25 21:13
42F:推 showeig: 你可以去媽寶版詢問,那邊很多人分享 05/25 21:13
43F:→ maniaque: 還是先搞清楚自己是要來選產家還是來當消保官看契約吧 05/25 21:13
45F:→ showeig: 不用理他,上面就已經說了,多數都是審閱期限內讓你看到 05/25 21:15
46F:→ showeig: 滿意為止,不滿意全額退訂呀 05/25 21:16
47F:推 Hermess: 《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 05/26 10:28
48F:→ Hermess: 事項》 05/26 10:28
49F:→ Hermess: 裡面不得記載事項中其實並未載明審閱期內禁止收訂。其實 05/26 10:30
50F:→ Hermess: 為了避免糾紛。我是建議只簽名在審閱期條款部份而不要整 05/26 10:30
51F:→ Hermess: 份合約簽名就好。 05/26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