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判決後怎麼還那麼多方法
時間Tue May 7 19:33:06 2019
我之前與前老闆有官司 (我被他告)
纏了3年多地方地檢署終於做出了不起訴判決
後來對方『聲請再議』又被高等檢察署駁回
我以為都告一個段落了.........
結果今天又收到『刑事交付審判補充理由狀』
各位客倌可以這樣一直搞一直搞嗎????
最後這個刑事交付審判補充由狀的作用是什麼???
又要開庭嗎????
是不是因為對方對我有所懷疑所以就可以這樣隨他搞??
那清白之人遇到這種事就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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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utachan: 他花錢請律師,上法院給法官判定 05/07 20:01
所以還要開庭嗎? 法官是直接判定起不起訴還是判定有沒有罪??
那我這邊要做什麼動作嗎??? 真的很煩
2F:→ samnpc: 不起訴不是判決 05/07 20:22
3F:→ justicesword: 清白不是自己說的,不起訴「處分」,再議都是檢察署 05/07 21:01
4F:→ justicesword: 自己內部的管道,交付審判是讓法院認定有沒有檢察署 05/07 21:01
5F:→ justicesword: 的不起訴處分有沒有問題。交付審判還是沒過,那就沒 05/07 21:01
6F:→ justicesword: 了 05/07 21:01
感謝回答...
7F:推 who776: 交付審判不會開庭,除非法院准許交付審判,那代表開啟一 05/07 21:12
8F:→ who776: 個訴訟程序,開啟後才要開庭,但實務上幾乎沒有聲請交付審 05/07 21:12
9F:→ who776: 判成功的例子,版主應可放心 05/07 21:12
10F:→ justicesword: 交付審判成功率大概不到千分之七 05/07 21:29
11F:推 showeig: 可以看注意事項134點,調查範圍,應以偵查中曾發現之證據 05/07 22:14
12F:→ showeig: 為限,不可就聲請人新提出之證據再為調查,亦不可蒐集偵 05/07 22:15
13F:→ showeig: 茶卷以外之證據...,基本上就是書面審查了,不會開庭 05/07 22:17
這過程大概要多久的時間呢?
14F:推 taoist9999: 交付審判會過的機率很低。 05/07 22:20
15F:推 a9301040: 等吧,機率真的很低。另一方面來看,對手花大把錢一直 05/08 00:00
16F:→ a9301040: 輸XD 05/08 00:00
其實我也有請律師...老實說一開始我並不打算請的...
因為我對告訴人的所有疑點全部都可以解釋
我是到偵查很後面的時候才請的
原因是偵查庭裡的檢查官講話實在太xxoo了....
檢察官就是一付人家告你 你就是有問題有罪 你不認我就弄到起訴你為止
所以後來受不了才請律師 結果我的律師只陪我出庭一次就偵查終結了....科科
※ 編輯: Jayferrari (1.165.219.213), 05/09/2019 00:16:07
17F:推 showeig: 時間不一定,快的話一兩個月,慢的話六個月以上都有可能 05/09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