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CTW (FFC)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特留分問題-積欠債務的兒子卻拿最多遺產
時間Mon Apr 1 00:34:56 2019
請教各位大德
有一A,A配偶,及四個兒子,A名下有兩房產,配偶名下也有兩房產。
今日如果當A死亡 沒有遺囑,有一配偶及四個兒子的情況下。
想請教版上先進幾個問題:
一. A的兩房產,照理說是配偶先拿兩間房產的各1/2,而後此兩間房產的各1/2再由配偶
與四個兒子均分,等於最後配偶拿了兩間房產各60%,其餘兒子各10%,我這樣理解
是否正確呢?
二. 今天A的配偶打算全拿(這點四個兒子沒意見),但後來說想直到即將百年之際,
立遺囑將名下四間房產的1/2(指每個房產的1/2)給大兒子,最後四間房產大兒子
各拿1/2,另外1/2(指每個房產的1/2)均分給老二~老四,最後四間房產老二至老
四各拿1/6,這樣子老二至老四可以行使特留分,強制四個人各分1/4嗎?
三. 承二. 四名兄弟對父母皆無不孝之紀錄,A之配偶想這麼做是因為大兒子最不會賺錢
還會跟父母還有外面借錢欠錢,是最令他擔心也是他最疼的兒子,但這樣對其他三
位真的不公平(老二至老四給A配偶現金孝親費還是給最勤的,而且大家都還住在一起
,還會帶父母出國玩),所以真的很不懂A配偶的邏輯是什麼…
四. 承三. 若A之配偶若干年後為了大兒子或被大兒子慫恿,立遺囑做二.所述之事甚至更
過分寫老二至老四不孝,老二至老四如何可以證明自己無不孝而行使特留分,大家公
平分全部1/4呢?
哀…其他三名兒子說早知道就少給一點孝親費,多欠一點錢了…
懇請各位大德指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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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Wck: 四個兒子的特留分只有1/8,應繼分才是1/4 04/01 00:40
2F:→ CCWck: 民法1223條第一款 04/01 00:40
3F:→ CCWck: 我國民法本來就允許小小的偏心 04/01 00:41
4F:推 CCWck: 假設遺產8分,四個人應繼分是 2 2 2 2。但遺囑加上特留分可 04/01 00:44
5F:→ CCWck: 分為 5 1 1 1 04/01 00:44
6F:→ saltlake: 特留分的法理在哪? 配偶之間還可以凹一下共同奮鬥創造 04/01 04:39
7F:→ saltlake: 財產的苦勞,後人的話,正常大多數是讓前人養大,哪來 04/01 04:40
8F:→ saltlake: 對前人財產的貢獻? 那憑啥立法強制後人對前人遺產的主張 04/01 04:41
9F:噓 Lailungsheng: 是,少給一點笑親費,不要想靠父母遺產翻身 04/01 08:08
10F:→ Lailungsheng: …因為…問題…不在…法律…真心…不騙… 04/01 08:09
12F:→ taoist9999: 我總覺得這不是法律的問題,是人性的問題。 04/01 10:17
13F:推 taoist9999: 生前還能好好規劃,拿現金出來,用低於市價來買下自 04/01 10:20
14F:→ taoist9999: 住用的房屋。 04/01 10:20
15F:→ maniaque: 說真的,給原PO一個很不幸的,當走到這樣的步驟 04/01 10:27
16F:→ maniaque: 基本上呢,大概就是準備 家人變親戚 04/01 10:28
17F:→ maniaque: 把孝親費跟長輩財產,放在天平兩端秤重,就是會這樣 04/01 10:28
18F:→ maniaque: 當其他兄弟長大成人成家立業,不把孝親當作感恩的回饋 04/01 10:35
19F:→ maniaque: 而是把孝親,當作是一種投資 04/01 10:35
20F:→ maniaque: 你想,昔日的兄弟親情,是否還能夠延續??? ^_^ 04/01 10:36
21F:→ maniaque: 人人能力不同,時運不同,只要不是好吃懶做好高騖遠 04/01 10:36
22F:→ maniaque: 你身為兄弟,不會對於手足無法有成就感到憂心以及想幫忙? 04/01 10:37
23F:→ maniaque: 持分立成這副德性? 擺明之後準備上法院告來告去 04/01 10:38
24F:→ maniaque: 誰都不能自由處分,互相牽制,互相覬覦 04/01 10:38
25F:→ showeig: 講那麼多,法理在哪裡?不爽不會寫信講給張家聽 04/01 11:03
26F:→ maniaque: 是阿是阿,偉大的法律人 s 大又出現訓人了 04/01 16:18
27F:→ andybg: 要先確認A的財產是婚前或婚後有 以及是不是A繼承得來 來源 04/01 16:19
28F:→ andybg: 時間跟來源方式會影響繼承分配比例 04/01 16:19
29F:→ maniaque: 相信某位 s 大,對於法官建議當事人調解或和解 04/01 16:21
30F:→ maniaque: 應該也是嗤之以鼻,認為法官檢察官不適任吧 04/01 16:21
31F:推 taoist9999: 重點不在這兒,真要通通給大兒子的話,只要錢跟稅金 04/01 16:21
32F:→ taoist9999: 肯花得下去,生前贈與就好了。 04/01 16:21
33F:推 taoist9999: 現在裝乖兒子,能撈就撈,能拿就拿,才是王道,這跟法 04/01 16:24
34F:→ taoist9999: 律沒什麼關係,有錢就能請到好的專業人士規劃一切, 04/01 16:24
35F:→ taoist9999: 問題是對方願意嗎? 04/01 16:24
36F:推 showeig: 有人搞不清楚狀況,整天在那邊勸世法學,被別人指正又拿 04/01 17:45
37F:→ showeig: 不相關的帽子扣別人頭上 04/01 17:46
38F:→ showeig: 如果要事情往你期望的方向走,法律基礎麻煩丟出來好嗎 04/01 17:47
39F:→ showeig: 沒有法律基礎支撐是要講甚麼情理? 04/01 17:48
40F:推 showeig: 特留分的法理我已經貼出來,要反駁麻煩講更強而有力的法 04/01 17:51
41F:→ showeig: 理基礎,不然就只是整天用自己道德在那邊空想 04/01 17:51
42F:→ showeig: 特留分要破解也不是沒有辦法,T大提出來的就是一種,但你 04/01 17:52
43F:推 showeig: 就是得先估算自己是不是可以撐過這兩年,還有預留一部分 04/01 17:54
44F:→ showeig: 財產,防止財產處分光而沒人養的風險 04/01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