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pasa (ton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旅行社可以拒絕我嗎?
時間Thu Feb 28 15:45:47 2019
本人參加某大旅行社團體國外旅遊行程,發生旅遊糾紛,經 "品保協會"調解成功,
該旅行社以若干金額賠償本人,此一事件即落幕;但該旅行社出席調解會人員揚言,今後
將拒收本人報名該旅行社的任何行程,本人初步認為,該旅行社不想作本人的生意,不願意
賺本人的錢,我豈能奈他何!
我想請問,該旅行社之所以將拒收我報名該旅行社的行程顯然係因調解結果---認錯
賠錢所致,前述旅遊糾紛係錯在對方不在我,在法律上該旅行社拒我再參團其行程
是否於法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83.21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51339950.A.F14.html
1F:→ iscu: 對方有權力拒收任何旅客 02/28 15:51
2F:推 hidog: 可以拒絕做你生意. 02/28 16:10
3F:推 yesohya: 可以拒絕妳 也可以對妳就是收比較多錢 02/28 16:36
4F:→ alog: 我知道你聽到這個很不爽啊...但反過來問 你有權/契約可要求 02/28 16:37
5F:→ alog: 他們一定要繼續服務你這個客人嗎 02/28 16:37
6F:→ alog: 整個台灣也不是只有這個旅行社 放寬心吧 02/28 16:39
7F:→ wea567: 旅行社跟你所訂立的是旅遊契約。基於契約自由原則。你下次 02/28 16:44
8F:→ wea567: 還想要跟旅行社簽旅遊契約。對方是有拒絕的權利。 02/28 16:44
9F:推 a9301040: 你不怕你參加被放鳥在國外嗎?明講不錯囉 02/28 22:00
10F:→ a9301040: 強制締約只有獨占事業,例如台電、有線電視等,旅行社 02/28 22:01
11F:→ a9301040: 自由競爭,不爽賺你的錢,Why not? 02/28 22:01
12F:推 iscu: 你把過程po上網 對方損失更多 02/28 23:16
13F:推 spirit119: 旅行社通常會對品保讓步,但不代表他們自覺理虧 03/01 03:08
14F:→ spirit119: 什麼樣的糾紛只有你們之間清楚了 03/01 03:09
15F:→ iscu: 廣告不實或擅改行程更多吧 03/01 08:45
16F:推 tom49: 不賺你的錢為什麼不行 03/01 10:46
17F:噓 louis5265: 不想賺你的錢,不行嗎 03/01 13:08
18F:→ wallachia: 商品持有者可以決定不賣你。 03/01 13:25
19F:→ denpasa: 品保僅居中調解,無裁決權,不具法律效力,雙方皆可不甩 03/01 14:27
20F:→ denpasa: 旅行社未必會對品保讓步,我只想依法論法,了解法律有無 03/01 14:30
21F:→ denpasa: 在此情形下不可"歧視"本人畢竟我們依法行事,不依情緒行事 03/01 14:32
22F:→ Maman12: 如果商人不想賣你叫歧視 那你把民法契約自由放哪? 03/01 14:42
23F:→ Maman12: 你有選擇旅行社的自由 旅行社也有不賣你的自由 至於什麼 03/01 14:43
24F:→ Maman12: 理由不賣 你也管不著 03/01 14:43
25F:→ Maman12: 他今天高興 看客人長的美 賣她1元 但賣你1萬 你一樣管不 03/01 14:47
26F:→ Maman12: 著 03/01 14:47
27F:→ Maman12: 難道今天你去早餐店 老闆給常客優待 你也會說老闆歧視 03/01 14:48
28F:→ wim1990: 我比較好奇這家旅行社多好你眼巴巴就是要買他 03/01 15:01
29F:→ denpasa: 完全了解,據理力爭,結果,列入"黑名單",旅行社 了不起!!! 03/01 15:03
30F:噓 spirit119: 旅行社會怕品保 不怕你去告 因為他站的住腳 懂了嗎 03/01 15:12
31F:→ spirit119: 不然你去告他阿 03/01 15:13
32F:→ sindyevil: 可以 03/01 15:13
33F:噓 louis5265: 很好奇,既然旅行社讓你有不開心的經驗,為什麼你還一 03/01 17:03
34F:→ louis5265: 直想要去消費? 03/01 17:03
35F:→ denpasa: 我不會再去消費,這是Law版,想請教懂法律者<依法論法>!!!! 03/01 17:14
36F:→ sindyevil: 民事法律關係著重契約自由,且旅遊服務又非必要也未壟斷 03/01 17:29
37F:→ sindyevil: 所以就法律層面來說,人家可以拒絕且不附任何理由. 03/01 17:29
38F:→ sindyevil: 另外你可能誤解歧視二字在法律上的定義,有興趣可以自己 03/01 17:32
39F:→ sindyevil: 研究一下. 03/01 17:32
40F:推 a9301040: 依法論法,我大家不是已經講了。契約自由,今天市價一千 03/01 18:37
41F:→ a9301040: 元,仇人要用一千萬買,我也可以不賣,爽,憲法保障財 03/01 18:37
42F:→ a9301040: 產、營業、契約自由 03/01 18:37
43F:→ a9301040: 強制締約是契約自由的例外,只有獨占,如台電有線電視 03/01 18:38
44F:→ a9301040: 你看不懂中文? 03/01 18:38
45F:推 wea567: 幫樓上補充強制締約。強制締約是用在公用事業。比如說:台 03/01 18:49
46F:→ wea567: 電、自來水公司等。還有另一種是醫療契約。醫生、護理師不 03/01 18:49
47F:→ wea567: 得拒絕醫療契約 03/01 18:49
48F:→ sindyevil: 醫療類契約有可能因為種種亂象考慮例外拒絕~超期待der 03/01 19:02
49F:噓 yesohya: 每個都跟妳說可以拒絕你 你還有意見 是要跟妳說不能的 03/01 20:06
50F:→ yesohya: 那位才算懂法? 03/01 20:06
51F:推 alog: 我是蠻好奇逼人家服務你是否有機會卡到強制罪之類的XD 03/01 20:14
52F:→ denpasa: 感謝各位發言,此事就此打住! 03/01 21:04
53F:→ talk5566: 呵呵 03/01 21:25
54F:→ saltlake: 美國那邊可能有種族歧視倘賣給某色人卻不賣給他色人 03/01 22:44
55F:→ saltlake: 我國不知有否這類 03/01 22:44
56F:推 KKyosuke: 1.那要不賣的原因是種族原因才會成立 03/01 23:58
57F:→ KKyosuke: 2.我國沒有相關規定 03/01 23:58
58F:→ KKyosuke: 這個Case是私人恩怨問題不會成立歧視 03/01 23:59
59F:→ maniaque: "不違法" ,這樣子比較中性一點...... 03/02 01:36
60F:→ maniaque: 你沒有所謂 "奈他何",跟你船沒溝水無流,不相往來 03/02 01:37
61F:→ maniaque: 人家還會有什麼影響到你??? 03/02 01:37
62F:推 onizuka7kimo: 果然.... 03/02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