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acedpp (klc)
看板LAW
標題 被父親利用
時間Sun Feb 24 02:42:39 2019
想請問各位,
由於父親十年前在大陸工作時認識了小三, 每個月還匯錢給小三, 也幫小三在大陸買了房
子,只是母親拿不到抓姦證據, 只是這時候我與父親合資買了一間房子, 房子是在我的名
下,貸款部分目前是我在繳的, 過了沒多久父親就與母親離婚了。 離婚後沒多久此時父親
把大陸的小三娶進來台灣還住在我和父親合買的房子, 當時小三搬進來的時候並沒有經過
我同意,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驅趕小三呢?
這樣的父親要我如何面對?
小弟表達能力不是很好,有哪邊說得不夠清楚的還請提出,感謝各位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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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貸款部分目前是我在繳的 <- 那是目前,你爹都沒交過錢? 02/24 04:33
2F:→ rock0807: 把房子賣掉 02/24 06:29
3F:→ super10000: 先發函告知無權占有,然後民法767 02/24 15:38
4F:→ maniaque: 讓你爸小三變成他的兒媳婦(誤) 02/24 18:30
5F:推 a9301040: 你爸還有沒有工作?還有沒有其他房屋? 02/24 23:12
6F:推 higger: 這是你爸又不是你朋友~你們不能坐下來先談嗎?(錢和房子) 02/24 23:53
7F:→ yesohya: 不要繳貸款就好了 02/25 00:12
8F:推 a9301040: 那要看貸款 人是誰 02/25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