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acedpp (klc)
看板LAW
标题 被父亲利用
时间Sun Feb 24 02:42:39 2019
想请问各位,
由於父亲十年前在大陆工作时认识了小三, 每个月还汇钱给小三, 也帮小三在大陆买了房
子,只是母亲拿不到抓奸证据, 只是这时候我与父亲合资买了一间房子, 房子是在我的名
下,贷款部分目前是我在缴的, 过了没多久父亲就与母亲离婚了。 离婚後没多久此时父亲
把大陆的小三娶进来台湾还住在我和父亲合买的房子, 当时小三搬进来的时候并没有经过
我同意, 请问有什麽方法可以驱赶小三呢?
这样的父亲要我如何面对?
小弟表达能力不是很好,有哪边说得不够清楚的还请提出,感谢各位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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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贷款部分目前是我在缴的 <- 那是目前,你爹都没交过钱? 02/24 04:33
2F:→ rock0807: 把房子卖掉 02/24 06:29
3F:→ super10000: 先发函告知无权占有,然後民法767 02/24 15:38
4F:→ maniaque: 让你爸小三变成他的儿媳妇(误) 02/24 18:30
5F:推 a9301040: 你爸还有没有工作?还有没有其他房屋? 02/24 23:12
6F:推 higger: 这是你爸又不是你朋友~你们不能坐下来先谈吗?(钱和房子) 02/24 23:53
7F:→ yesohya: 不要缴贷款就好了 02/25 00:12
8F:推 a9301040: 那要看贷款 人是谁 02/25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