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linggggg (邊邊兔子)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住雅房被隔壁室友伸手機偷拍
時間Mon Dec 3 23:07:58 2018
前情提要:
→跟認識的同學同租雅房,一層樓有六間房間。
→跟隔壁間只隔一面牆,窗戶鐵窗的部分是相連的。
前兩天發現他伸手機過來我窗邊拍攝錄影並發影片到IG限時動態(已存下影片),拍攝影片的當下我人不在房間,影片內容是我養在房間的貓(貓剛好在床邊的桌子上)。
雖然晾在窗邊(房間內)的衣服擋住了所以他沒拍到房間內的情形,但還是覺得這樣被拍很噁心,這樣是不是能夠有什麼法律途徑?
有爬過文章了,但因為沒涉及到刑法第315-1條的“非公開之活動”或是什麼“身體隱私部位”等等,不知道是不是一樣可以用這條去威嚇他。
((刑法第315-1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目前是沒有打算要提告啦,除非之後撕破臉,現在只是想警告威嚇他這樣。
求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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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人家只想拍貓而已,拍你的點讚率大概只有貓的 1/n 吧 12/03 23:28
就是不想讓他拍貓QQ
不管他要拍什麼 伸手機過來拍就覺得噁心...
2F:→ maniaque: 而且拍人還可能吃上妨礙秘密,何必自討苦吃??? 12/03 23:29
3F:→ maniaque: 所以,別太自作多情...... 12/03 23:30
4F:→ maniaque: 在貓奴眼中...人類是沒價值的生物...... 12/03 23:31
※ 編輯: molinggggg (1.163.118.52), 12/04/2018 02:13:36
5F:→ achangfree: 感覺直接加裝窗簾是比較實際的作法 12/04 08:43
6F:→ luluhihi: 難以認定嫌犯是在拍人 12/04 10:24
7F:→ maniaque: 那,跟認識的同事,關係還這麼 不那麼好歐??? 12/04 10:29
8F:→ maniaque: 那,房東允許養貓養狗嗎??? 12/04 10:29
房東是允許養貓的哦哦:)
就是關係不好才想用警告的
之前還發生過他擅自進房間說要餵貓呢(去年是一起住所以可能很想玩貓吧呵呵)
9F:→ Hermess: 警告威嚇之前。不先考慮對話溝通的選項嗎? 12/04 11:16
在偷拍之前他也曾在我不在的時候闖進房間玩貓餵貓被我提醒警告過,現在不能自己進來玩就用偷拍的呢:3
10F:→ cute101037: 拍房間就可以^^?! 12/04 13:49
11F:推 LaplaceDemon: 同M 你可以搞他 他也可以搞你 12/04 14:12
12F:→ LaplaceDemon: 不撕破臉的方法就是把窗戶擋起來 12/04 14:12
由於房子老舊窗簾長的比較奇怪(?)(是一整片的那種)
窗簾放下就完全不通風也不透光了....ˊˋ
13F:推 jaannddyy: 這種事情用講的會有效很多 12/04 19:16
※ 編輯: molinggggg (1.163.118.52), 12/04/2018 19:33:51
※ 編輯: molinggggg (1.163.118.52), 12/04/2018 19:34:16
※ 編輯: molinggggg (1.163.118.52), 12/04/2018 19:36:10
※ 編輯: molinggggg (1.163.118.52), 12/04/2018 19:38:09
14F:→ yesohya: 貓是物 可以租 定個天價使用者條款像停車場那樣公告 12/05 00:26
15F:→ yesohya: 再上法院爭執這有沒有效 效力是否全部如何? 12/05 00:26
16F:推 cute101037: 把相片拿去警察局,看警察願不願意配合演出就好。 12/05 00:34
17F:推 FakeGPS: 雞毛蒜皮的小事建議還是用溝通的 大家還要當鄰居一陣子 12/05 12:36
18F:→ FakeGPS: 這次你搞了他 他下次搞回來 兩個人永無寧日 你也沒有贏 12/05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