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ni (wayn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投票日薪資計算問題
時間Sat Nov 24 16:35:27 2018
先說小弟公司薪資計算方式
基本底薪22009
每月休假日就是看當月有幾天紅字
每個月基本上班時數為「月天數」-「休假數」再乘上8小時
舉例本月紅字八天
基本時數為(30-8)*8=176
超過176小時即為加班
加班費算法為
22009÷240*1.34=122(240來源是一天八小時,一月有30天)
等於加班一小時就是122元
今天為本人的上班日
詢問店主管
店主管說已經有依法給1.34倍的加班費
無違法
想問這樣計算薪資的方式確實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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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Hlawtel: 合法。總薪水高於基本工資即可。前二小時加班費計算就是 11/25 00:42
2F:→ KHlawtel: 除240,乘1.34 11/25 00:42
3F:→ KHlawtel: 休假日則看有沒有例假比較麻煩一點 11/25 00:43
4F:推 banana321: 選舉當天無法挪移,只要出勤就是加班薪資 11/25 08:28
5F:→ banana321: 加倍 11/25 08:28
6F:→ wayni: 對阿 11/25 12:27
7F:→ wayni: 我也認為選舉當天不應該挪移,所以這樣如果我去勞工局投訴 11/25 12:27
8F:→ wayni: 到底會不會贏? 11/25 12:27
9F:→ wayni: 而且加倍薪資也是個問題,因為我本月上班時數已經超越176 11/25 12:29
10F:→ wayni: 小時,等於後面上的班都已經是加倍(1.34倍)。 11/25 12:29
11F:→ wayni: 等於我選舉日上班跟平常上班薪水沒有不同 11/25 12:29
12F:→ wayni: 再者 11/25 12:30
13F:→ wayni: 我加班後的薪水 11/25 12:30
14F:→ wayni: 換算時薪是122(1.34倍後) 11/25 12:30
15F:→ wayni: 遠低於勞基法規定時薪 11/25 12:30
16F:→ wayni: 真的沒問題嗎...? 11/25 12:30
17F:推 KKyosuke: 勞基法有一個灰色地帶 領月薪的人的加班費其實並沒規定 11/25 15:01
18F:→ KKyosuke: 給多少... 11/25 15:01
19F:→ KKyosuke: 不能直接解釋成加班費要高於法定最低時薪 11/25 15:02
20F:→ KKyosuke: 這點吵很久了 一直都是灰色地帶 11/25 15:02
21F:推 KHlawtel: 加班費遠低於基本時薪,是你錯誤的見解,去問問勞工局吧 11/25 20:58
22F:→ KHlawtel: 要不你就找時薪工作。在台灣基本月薪就要吃月薪的套餐, 11/25 20:59
23F:→ KHlawtel: 沒有選擇性單點的,勞方資方都一樣 11/25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