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rievre (幸福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索取 勒索
時間Sun Nov 11 02:01:17 2018
故事1
a長期霸占公有土地做生意 ,
b表明已長期蒐證欲檢舉 ,
或是可以談給點錢就不再理會。
a給了錢。
故事2
a經營娃娃機台主,都放假貨且生意不錯。
b向a表明已夾取你的商品有物證且蒐證完畢。
除非給點費用否則檢舉。
a給了錢。
抱歉 小弟法律知識太少
請問好像這種黑吃黑小違法的故事
b有違法嗎
若有違法 可以提供是什麼法源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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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rievre (114.26.157.30), 11/11/2018 02:03:41
1F:推 bassmaster: 故事2長得跟私下和解很像 11/11 04:58
2F:推 bassmaster: 打到一半維修== 11/11 05:17
3F:→ bassmaster: 恐嚇之性質不以違法為必要( 11/11 05:26
4F:→ bassmaster: 76年台上字第7178號),這兩個例子的恐嚇取財意圖都很 11/11 05:26
5F:→ bassmaster: 明確 11/11 05:26
6F:→ bassmaster: 但故事二有類似的事件,若是要求的數目低於應該獲得之 11/11 05:32
7F:→ bassmaster: 合理賠償,判決是以該案為雙方和議私下和解,不像以將 11/11 05:32
8F:→ bassmaster: 來惡害之威脅。且被告不是公務員,雖然行為上可能有道 11/11 05:32
9F:→ bassmaster: 德瑕疵,但不負廉潔義務,認定被告無不法意圖。 11/11 05:32
10F:噓 showeig: 民國幾年了,還在那邊不以違法為必要 11/11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