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lyleu (蒼穹之戰神重返人間)
看板LAW
標題[討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
時間Sun Nov 4 23:35:28 2018
面對假新聞 或網路流傳散播的假訊息假資料
我個人覺得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 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這條有點
薄弱?
安寧而字 讓我覺得他可以使用的範圍很小。。。
在這個網路充斥各種謠言假訊息的時代
是否應該增訂條文
尤其最近公投門檻降低 隨便都一個公投成案 而憲法與公投法賦予公投的力量實在有點大
包括法律創制與複決權。。?
如果因為一些假新聞假資訊而影響公投的過程與結果 那未來影響的是整個社會與國家吧
?
63條是否有點薄弱 應該再增訂新法條??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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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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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政府可以不甩公投結果,不知道嗎???11/04 23:46
真的?法律上規定不是這樣吧?
2F:→ maniaque: 更何況....哪個候選人講的話都是真的???11/04 23:46
3F:→ maniaque: 他們不才是最會講假話的那一群人??? ^_^11/04 23:47
4F:→ maniaque: 花言巧語,可以騙女人上床,甚至生小孩,更嚴重吧...:D 11/04 23:47
5F:推 sy711: 大多候選人話是能夠信嗎?孩子,傻裡傻氣的11/04 23:52
我不是指候選人 而是一些公投案
也是充斥著假資料散播
※ 編輯: stanlyleu (114.36.221.26), 11/05/2018 00:58:18
6F:推 v3su: 假資料散佈,愛家盟嗎?關於那些政府單位都出來打臉了,像 11/05 07:33
7F:→ v3su: 中選會、中央健保局、駐台代表、教育部,所以就別想太多了XD 11/05 07:33
8F:→ v3su: D 11/05 07:33
9F:推 showeig: 又在造謠了,哪一次公投案有成功通過? 11/05 11:00
10F:→ showeig: 公投結果如果是通過,要按照公投法30條去處理,哪裡叫做 11/05 11:03
11F:→ showeig: 政府可以不用甩公投結果? 11/05 11:03
12F:→ maniaque: 哈哈哈哈,都講 實現的必要處置 了,這麼客套的話 11/05 11:57
13F:→ maniaque: 甩不甩是很誇飾,可是明尊暗違也不是什麼意外的情況 11/05 11:58
14F:→ maniaque: 只能說,不以理性的大量反駁文字,只會讓人更加厭惡而已 11/05 12:00
15F:推 showeig: 讓反智的更加厭惡 11/05 12:17
16F:→ showeig: 你說說看哪一次公投結果是通過,然後行政院、立法院是明 11/05 12:18
17F:→ showeig: 尊暗違? 11/05 12:18
18F:推 showeig: 你懶得查我幫你講,歷屆公民投票,也就只有馬祖博弈地方 11/05 12:26
19F:→ showeig: 公投有通過,其他都是未達門檻而否決 11/05 12:28
20F:→ showeig: 要批判麻煩拿真是案例出來講,不是自己在那邊想像、臆測 11/05 12:29
21F:→ showeig: 但如果你想要成為這個版的造謠專門戶或是被打臉發洩器 11/05 12:32
22F:→ showeig: 那其他人也無法攔阻你的舉動 11/05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