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對於匿名發文,匿名者被公然侮辱能告嗎?
時間Sat Nov 3 11:44:57 2018
FB有一些可以提供匿名發文
機制是 匿名者發文後 文不會立刻被貼出
由管理員審核後,管理員代替PO出
而之後若有人對該文章的發文者公然侮辱
那可提告嗎? 可由誰提告?
問題1 發文者自己就匿名,沒有ID IP這些東西
匿名使用者出來提告,有可能成立嗎?
(匿名者似乎要舉證自己就是貼文者就有困難了?
還是說這部分舉證由被告自己舉證原告自己並非原PO?)
問題2 文其實不是匿名發文者直接發出,是由管理員審核後再轉發
那管理員可否視為文章其實是對管理者的公然侮辱?
畢竟原發文者匿名,可能連管理者也不知道是誰
而發文具名的是管理者,所以雖然是針對原發文者
但管理員是實際發文的人
所以管理者可視為對其公然侮辱,而對侮辱者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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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00.180), 11/03/2018 11:45:45
1F:推 hidog: 無法 因為無法判斷誰的名譽遭到侵犯 11/03 12:55
2F:→ hidog: 民事難度也很高 11/03 12:56
3F:推 loveloser: 樓上你看清楚發文者是誰 11/03 14:07
4F:推 hidog: 對不起我錯了!! 11/03 15:25
5F:→ v3su: hidog 當初您還勸過我XDD 11/03 16:18
6F:推 cute101037: 公然侮辱根本不是什麼重罪,匿名本身就想逃避?無臉? 11/03 19:32
7F:→ cute101037: 見人,侮辱一個不存在身份的人,自然談不上有罪。此罪 11/03 19:32
8F:→ cute101037: 不是讓人生氣就成立,此罪要到(公然)才成立,就表示是 11/03 19:32
9F:→ cute101037: 大家都要知道被侮辱的人是誰才成立,如果都不知道是 11/03 19:32
10F:→ cute101037: 誰發文,怎麼能成公然侮辱這個人?最多是公然侮辱這 11/03 19:32
11F:→ cute101037: 個文章內容^^ 11/03 19:32
12F:→ cute101037: 至少要有個ID吧?! 11/03 19:33
13F:→ cute101037: 法律不管小事,聽說很多國家沒有這個法條!!! 11/03 19:34
14F:推 A791027A: 大濕 11/03 23:36
15F:→ a9301040: 大失 11/04 00:28
16F:推 A791027A: 大濕發問 品質保證 11/04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