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对於匿名发文,匿名者被公然侮辱能告吗?
时间Sat Nov 3 11:44:57 2018
FB有一些可以提供匿名发文
机制是 匿名者发文後 文不会立刻被贴出
由管理员审核後,管理员代替PO出
而之後若有人对该文章的发文者公然侮辱
那可提告吗? 可由谁提告?
问题1 发文者自己就匿名,没有ID IP这些东西
匿名使用者出来提告,有可能成立吗?
(匿名者似乎要举证自己就是贴文者就有困难了?
还是说这部分举证由被告自己举证原告自己并非原PO?)
问题2 文其实不是匿名发文者直接发出,是由管理员审核後再转发
那管理员可否视为文章其实是对管理者的公然侮辱?
毕竟原发文者匿名,可能连管理者也不知道是谁
而发文具名的是管理者,所以虽然是针对原发文者
但管理员是实际发文的人
所以管理者可视为对其公然侮辱,而对侮辱者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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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8.1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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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ultratimes (36.238.100.180), 11/03/2018 11:45:45
1F:推 hidog: 无法 因为无法判断谁的名誉遭到侵犯 11/03 12:55
2F:→ hidog: 民事难度也很高 11/03 12:56
3F:推 loveloser: 楼上你看清楚发文者是谁 11/03 14:07
4F:推 hidog: 对不起我错了!! 11/03 15:25
5F:→ v3su: hidog 当初您还劝过我XDD 11/03 16:18
6F:推 cute101037: 公然侮辱根本不是什麽重罪,匿名本身就想逃避?无脸? 11/03 19:32
7F:→ cute101037: 见人,侮辱一个不存在身份的人,自然谈不上有罪。此罪 11/03 19:32
8F:→ cute101037: 不是让人生气就成立,此罪要到(公然)才成立,就表示是 11/03 19:32
9F:→ cute101037: 大家都要知道被侮辱的人是谁才成立,如果都不知道是 11/03 19:32
10F:→ cute101037: 谁发文,怎麽能成公然侮辱这个人?最多是公然侮辱这 11/03 19:32
11F:→ cute101037: 个文章内容^^ 11/03 19:32
12F:→ cute101037: 至少要有个ID吧?! 11/03 19:33
13F:→ cute101037: 法律不管小事,听说很多国家没有这个法条!!! 11/03 19:34
14F:推 A791027A: 大湿 11/03 23:36
15F:→ a9301040: 大失 11/04 00:28
16F:推 A791027A: 大湿发问 品质保证 11/04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