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emy123123 (hsianh)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肇事逃逸要提過失傷害嗎
時間Sat Oct 6 21:31:06 2018
想請問一下
五月初家人走在人行道上被汽車撞,昏倒在路上被送醫,住院隔天才報警。
報警當下已知對方車號+對方是誰
後來警察三聯單開立公共危險罪
至今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通知、移送法院等等消息
想請問
目前三聯單只有公共危險
是不是要跟警察提過失重傷害啊?(住院半個月,骨盆破裂有動刀)
到現在不知道對方姓名、住址、電話、車號等,警察不給根本無法申請對方強制險以及其
他保險啊
再這樣下去是不是會超過提告過失傷害六個月的期限呢?還是公共危險罪裡面已經算過失
傷害了呢
麻煩各位解答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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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emy123123 (125.230.116.242), 10/06/2018 21:39:16
1F:推 KKyosuke: 肇事逃逸屬於公共危險的一種 然後它的確已經含有車禍致 10/06 21:40
2F:→ KKyosuke: 傷的部分了 你這邊的問題可能必須找警察說要提告民事 10/06 21:40
3F:噓 cds730628: 樓上… 10/06 21:45
4F:推 KKyosuke: 過失重傷一年以下 肇事逃逸(185-4)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10/06 21:52
5F:→ KKyosuke: 有問題嗎? 10/06 21:53
6F:→ samnpc: 民事提告不是找警察,肇逃起訴時向檢察官提出,或者自行去 10/06 21:56
7F:→ samnpc: 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10/06 21:57
8F:推 loveloser: 一行為觸犯數法益 所以輕的罪名被重的吸收掉了 10/06 22:27
9F:噓 cds730628: 樓上各位,認真的嗎… 10/07 00:00
10F:推 nyo: 感覺沒有耶 撞人跟肇逃是兩行為 先去提告過失重傷害吧 10/07 03:03
11F:→ vincentix: 傷害刑事、重傷要毀敗難治、沒作交通事故?自提告過傷 10/07 07:30
12F:→ justicesword: 三聯單上面寫什麼不是很絕對,主要看你警詢筆錄內容 10/07 08:24
13F:→ justicesword: 然後過失傷害和肇事逃逸是分別兩行為,沒有吸收關係 10/07 08:26
14F:→ justicesword: ,兩者數罪併罰 10/07 08:26
15F:→ justicesword: 民事自行去法院提告,就算要附民也是得等案件進入法 10/07 08:29
16F:→ justicesword: 院審理後才能提起 10/07 08:29
17F:→ justicesword: 看起來也不構成重傷害 10/07 08:30
18F:→ bearq258: 可問員警這個案子檢察官是哪一股先去問問書記官 10/07 10:58
19F:→ bearq258: 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要受理可以順便請求民事 10/07 10:59
20F:→ bearq258: 知道股別之後寫一個簡單補充告訴狀就可 10/07 11:00
21F:→ bearq258: 一般是報案時順便加告但是警察嫌麻煩自己寫告訴比較快 10/07 11:01
22F:→ bearq258: 地檢署櫃臺一般有服務窗口可幫忙 10/07 11:01
23F:推 a9301040: 提告過失傷害,這樣才可以附帶民事訴訟,免裁判費 10/07 14:43
24F:→ taoist9999: 告訴為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並表示追訴犯罪之意思 10/08 00:17
25F:→ taoist9999: 。並無須向偵察機關明確表示對何種罪名提起告訴,只須 10/08 00:19
26F:→ taoist9999: 告知犯罪事實即可。 10/08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