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emy123123 (hsianh)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肇事逃逸要提过失伤害吗
时间Sat Oct 6 21:31:06 2018
想请问一下
五月初家人走在人行道上被汽车撞,昏倒在路上被送医,住院隔天才报警。
报警当下已知对方车号+对方是谁
後来警察三联单开立公共危险罪
至今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通知、移送法院等等消息
想请问
目前三联单只有公共危险
是不是要跟警察提过失重伤害啊?(住院半个月,骨盆破裂有动刀)
到现在不知道对方姓名、住址、电话、车号等,警察不给根本无法申请对方强制险以及其
他保险啊
再这样下去是不是会超过提告过失伤害六个月的期限呢?还是公共危险罪里面已经算过失
伤害了呢
麻烦各位解答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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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nemy123123 (125.230.116.242), 10/06/2018 21:39:16
1F:推 KKyosuke: 肇事逃逸属於公共危险的一种 然後它的确已经含有车祸致 10/06 21:40
2F:→ KKyosuke: 伤的部分了 你这边的问题可能必须找警察说要提告民事 10/06 21:40
3F:嘘 cds730628: 楼上… 10/06 21:45
4F:推 KKyosuke: 过失重伤一年以下 肇事逃逸(185-4)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10/06 21:52
5F:→ KKyosuke: 有问题吗? 10/06 21:53
6F:→ samnpc: 民事提告不是找警察,肇逃起诉时向检察官提出,或者自行去 10/06 21:56
7F:→ samnpc: 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10/06 21:57
8F:推 loveloser: 一行为触犯数法益 所以轻的罪名被重的吸收掉了 10/06 22:27
9F:嘘 cds730628: 楼上各位,认真的吗… 10/07 00:00
10F:推 nyo: 感觉没有耶 撞人跟肇逃是两行为 先去提告过失重伤害吧 10/07 03:03
11F:→ vincentix: 伤害刑事、重伤要毁败难治、没作交通事故?自提告过伤 10/07 07:30
12F:→ justicesword: 三联单上面写什麽不是很绝对,主要看你警询笔录内容 10/07 08:24
13F:→ justicesword: 然後过失伤害和肇事逃逸是分别两行为,没有吸收关系 10/07 08:26
14F:→ justicesword: ,两者数罪并罚 10/07 08:26
15F:→ justicesword: 民事自行去法院提告,就算要附民也是得等案件进入法 10/07 08:29
16F:→ justicesword: 院审理後才能提起 10/07 08:29
17F:→ justicesword: 看起来也不构成重伤害 10/07 08:30
18F:→ bearq258: 可问员警这个案子检察官是哪一股先去问问书记官 10/07 10:58
19F:→ bearq258: 过失伤害是告诉乃论要受理可以顺便请求民事 10/07 10:59
20F:→ bearq258: 知道股别之後写一个简单补充告诉状就可 10/07 11:00
21F:→ bearq258: 一般是报案时顺便加告但是警察嫌麻烦自己写告诉比较快 10/07 11:01
22F:→ bearq258: 地检署柜台一般有服务窗口可帮忙 10/07 11:01
23F:推 a9301040: 提告过失伤害,这样才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免裁判费 10/07 14:43
24F:→ taoist9999: 告诉为向侦查机关申告犯罪事实,并表示追诉犯罪之意思 10/08 00:17
25F:→ taoist9999: 。并无须向侦察机关明确表示对何种罪名提起告诉,只须 10/08 00:19
26F:→ taoist9999: 告知犯罪事实即可。 10/08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