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kao08 (果皇賽高)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遇到訟棍做筆錄花的車錢
時間Wed Sep 12 22:32:53 2018
如標題
我被一個知名訟棍提告
是那種來騙和解金
完全不可能被起訴那種
但因為她家在新竹
所以她提告的地方是東門派出所那裡
變成說我要坐車從台中去新竹做筆錄
這樣我來回要花310的客運費+上當天在新竹吃午餐的餐費
請問一下
如果最後不起訴
我可以向該原告請求這310元的客運費嗎? 另外我的伙食費用能不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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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0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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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esohya: 不能 你不去就不吃飯 ?09/12 22:34
那車錢呢?
※ 編輯: jasonkao08 (27.247.106.106), 09/12/2018 22:34:39
2F:→ CCWck: 你可以不去09/12 22:34
不去好像會被拘提欸
那我可以打電話跟警員說我不想做筆錄嗎?
※ 編輯: jasonkao08 (27.247.106.106), 09/12/2018 22:35:20
3F:推 LaplaceDemon: 不能 但你可以學他當訟棍告他誣告 一起浪費司法資源09/12 22:36
4F:→ LaplaceDemon: 拘提你就不用出310啦^_^09/12 22:36
5F:→ yesohya: 拘提沒有回程票喔09/12 22:55
6F:推 hidog: 警局很少為了這種事情拘提啦 但地檢署就必須去了09/12 23:02
那如果不起訴 我可以跟她請求去地檢署的來回車錢嗎
※ 編輯: jasonkao08 (27.247.106.106), 09/12/2018 23:51:50
7F:推 hidog: 不行09/13 00:06
瞭解
最後決定今天不去了
浪費時間 還要上課
※ 編輯: jasonkao08 (27.247.106.106), 09/13/2018 06:26:14
8F:推 a60358a60358: 沒法子,提告是他的權利,去法院是你的義務,除非是 09/13 20:52
9F:→ a60358a60358: 誣告,不然就是吞了,以後注意點當個經驗 09/13 20:52
10F:推 yonkiJ: 別理他啊 等地檢署傳票就好 09/19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