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kao08 (果皇赛高)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遇到讼棍做笔录花的车钱
时间Wed Sep 12 22:32:53 2018
如标题
我被一个知名讼棍提告
是那种来骗和解金
完全不可能被起诉那种
但因为她家在新竹
所以她提告的地方是东门派出所那里
变成说我要坐车从台中去新竹做笔录
这样我来回要花310的客运费+上当天在新竹吃午餐的餐费
请问一下
如果最後不起诉
我可以向该原告请求这310元的客运费吗? 另外我的伙食费用能不能赔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7.106.10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36762775.A.A26.html
1F:→ yesohya: 不能 你不去就不吃饭 ?09/12 22:34
那车钱呢?
※ 编辑: jasonkao08 (27.247.106.106), 09/12/2018 22:34:39
2F:→ CCWck: 你可以不去09/12 22:34
不去好像会被拘提欸
那我可以打电话跟警员说我不想做笔录吗?
※ 编辑: jasonkao08 (27.247.106.106), 09/12/2018 22:35:20
3F:推 LaplaceDemon: 不能 但你可以学他当讼棍告他诬告 一起浪费司法资源09/12 22:36
4F:→ LaplaceDemon: 拘提你就不用出310啦^_^09/12 22:36
5F:→ yesohya: 拘提没有回程票喔09/12 22:55
6F:推 hidog: 警局很少为了这种事情拘提啦 但地检署就必须去了09/12 23:02
那如果不起诉 我可以跟她请求去地检署的来回车钱吗
※ 编辑: jasonkao08 (27.247.106.106), 09/12/2018 23:51:50
7F:推 hidog: 不行09/13 00:06
了解
最後决定今天不去了
浪费时间 还要上课
※ 编辑: jasonkao08 (27.247.106.106), 09/13/2018 06:26:14
8F:推 a60358a60358: 没法子,提告是他的权利,去法院是你的义务,除非是 09/13 20:52
9F:→ a60358a60358: 诬告,不然就是吞了,以後注意点当个经验 09/13 20:52
10F:推 yonkiJ: 别理他啊 等地检署传票就好 09/19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