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peize (peize)
看板LAW
標題這樣會影響判決嗎
時間Sun Jul 29 23:43:52 2018
朋友因在網路上罵人被告妨礙名譽
但在先前的對話記錄(2年前)對方說過希望可以罵他
這會影響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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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rmess: A:你有種殺了我啊! B殺了A B:他叫我殺的!我有錄影07/30 00:15
2F:→ Hermess: !我無罪!07/30 00:15
3F:→ maniaque: 生命權 vs 人格權 ???07/30 00:42
4F:推 a9301040: 自願被罵不是得願已償07/30 01:36
5F:→ KrazyKat: 我老實說 在台灣的話 看法官!07/30 05:13
6F:→ linpeize: 像現在還在偵查階段有提有機會嗎07/30 06:28
7F:→ cat886688: 挑釁使人出口罵人,當然會影響判決,但還是要整體觀之07/30 07:55
8F:→ cat886688: 要有證據證明,如證人或錄音07/30 07:56
9F:推 Lailungsheng: 會影響,但要看檢座,法官,還有你自己的論述07/30 08:02
10F:推 Lailungsheng: 例如:我說我自己是肥豬,你也不能說我是肥豬07/30 08:03
11F:推 Lailungsheng: 當然,根據你提供的資料,若讓庭上覺得你是被引導07/30 08:06
12F:→ Lailungsheng: 說出,也是會要對方跟你和解或輕判。07/30 08:06
13F:→ linpeize: 可是是蠻久之前的對話了,而是最近罵才被告的07/30 08:41
14F:推 Lailungsheng: 你還是露出胸部道歉,比較能被原諒QQ07/30 09:46
15F:→ linpeize: 對方已表示不和解了QQ07/30 20:22
16F:→ maniaque: 印象中有類似的判決,法院說 "是你自己自願放棄權利在先"07/31 00:35
17F:→ maniaque: 但是,罵 跟 公然侮辱/毀謗 ,是兩回事歐...07/31 00:36
18F:推 aaaaaz22: 你的抗辯可以試試,但不盡然可採。07/31 00:58
19F:→ aaaaaz22: 一是就算受到挑釁,仍然不可以因此就違背法律規定,二是07/31 00:58
20F:→ aaaaaz22: 從妳內文看的出來,你所謂他有「同意被罵」並非當下,我07/31 00:59
21F:→ aaaaaz22: 今天自願被你打不代表明天也想被打。07/31 00:59
22F:→ aaaaaz22: 關於第一點可以搜尋「楊律師、挑唆防衛」,你會發現被挑07/31 00:59
23F:→ aaaaaz22: 釁而動手的人也會成立傷害罪。07/31 00:59
24F:→ cute101037: 可以吧,如果你說得完全跟你要我想的一樣的話,哈08/01 09:36
25F:推 cute101037: 簡單說,殺了我啊很可能氣化,有種打我啊也是,但是沒08/01 09:40
26F:→ cute101037: 有你來罵我啊這樣的表示方法,你就這樣跟檢察官說,然08/01 09:40
27F:→ cute101037: 後舉證,然後說對方是預謀故意讓你罵他要來告你的,08/01 09:40
28F:→ cute101037: 而吵架謾罵是極輕微的法益,對方故意以此操作司法,是08/01 09:40
29F:→ cute101037: 自願放棄權利,望檢察官明察,當然你要有證據;;08/01 09:40
感謝各位,只怕因為是以前的對話而不被採信了QQ
※ 編輯: linpeize (1.200.37.174), 08/01/2018 19:43:38
※ 編輯: linpeize (1.200.37.174), 08/01/2018 20:22:59
30F:→ yesohya: 兩年前說 現在罵? 08/03 19:46
因為都一直這樣罵,然後最近才被告
※ 編輯: linpeize (1.200.37.174), 08/03/2018 22: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