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9518 (東東)
看板LAW
標題婚禮場地退訂退還訂金
時間Wed Jul 18 22:49:55 2018
在今年初時,決定和女友牽手共渡下半輩子並決定於今年12月結婚。
並在今年2月底時,決定婚宴的會場。
但因為一些突發事故,因此要取消婚宴。
想請問各位,如果有跟飯店業者簽訂衛福部版的婚宴(訂席)定型化契約,請問是否有機會取
因為他的收據欄最下方備註有寫:既收訂金,概不退還。可是後面又跟我簽訂定型化契約,
http://i.imgur.com/SUyYmoU.jpg http://i.imgur.com/b2wHs8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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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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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基本上如果簽的合約有衝突時 以優於消費者為原則 07/18 23:02
2F:→ iscu: 訂金既收 概不退還 與法令衝突 無效07/18 23:03
所以飯店跟我簽訂的定型化契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訂金也是有機會拿的回來囉?
※ 編輯: ale9518 (180.204.179.79), 07/18/2018 23:33:43
3F:→ saltlake: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07/19 07:34
4F:→ saltlake: 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07/19 07:34
所以說我後面的定型化契約,即使雙方簽署簽字,也無法保證我可以拿回訂金嗎?
※ 編輯: ale9518 (180.204.179.79), 07/19/2018 07:57:37
5F:→ alog: 我覺得,你直接去一趟談一談就好了 07/19 11:13
6F:→ saltlake: 根據民法規定,違約的責任是發問人,所以不能取回定金。 07/19 17:29
7F:→ saltlake: 除非當初雙方的契約規定,就算發問人違約也可以取回定金 07/19 17:29
8F:→ saltlake: 。這不是光主張因為是消費定型契約,所以對消費者不利 07/19 17:30
9F:→ saltlake: 的條款通通無效。真要這麼簡單粗暴,誰要做消費者的生意 07/19 17:30
10F:→ saltlake: ?千錯萬錯都是業者的錯,所有責任都是業者的,哪有這麼 07/19 17:31
11F:→ saltlake: 好的事情。 07/19 17:31
12F:→ CCWck: 九十天以上就是拿回全額 07/20 00:30
13F:→ CCWck: 定型化契約就是要保護消費者 這條是任意解約條款 07/20 00:32
14F:→ CCWck: 沒有什麼可歸責的問題 07/20 00:32
15F:→ saltlake: 之前沒注意到 衛福部版的婚宴(訂席)定型化契約 裡面有 07/20 00:39
16F:→ saltlake: 多於90天以上通知業者取消可取回百分百定金這條 07/20 00:39
17F:→ saltlake: 也就是第六條。既然有這條在雙方簽訂的契約裡,就算業者 07/20 00:40
18F:→ saltlake: 在收據又加寫和該條衝突的約定,那回到消保法解釋契約 07/20 00:41
19F:→ saltlake: 應朝對消費者有利方向解釋 07/20 00:41
20F:→ saltlake: 但假設所簽契約確實是衛服部那板而有第6條 07/20 00:43
21F:→ saltlake: 甲方任意解除契約 的規定,那規定對各種不同通知解約日 07/20 00:44
22F:→ saltlake: 有訂金退還的不同百分比規定,所以趁早通知並且把通知 07/20 00:45
23F:→ saltlake: 存證。07/20 00:45
謝謝各位的資訊分享,我知道是我自己的問題,但是出於私心還是會希望把錢可以拿回來。
今日也前往解約了,飯店方的訂席人員也很nice的跟我說放心,他們就是按照行政院的定型化契約,因此可以拿回全額訂金,也讓我著實鬆了一口氣。
最後還是要再次感謝,有提供給我各方面想法的各位。
※ 編輯: ale9518 (175.97.51.2), 07/22/2018 15: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