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ggy123 (GHOST)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關於離職與責任制相關的勞基法
時間Mon Jul 9 22:39:02 2018
想請問各位好心的鄉民以下幾個問題
1. 主管告知喪假期間要接公司電話處理公事
2. 假日主管要求在家用line定時回報工作進度,且無給付加班費
3. 假日公事電話打來口氣不好且多次句子用“你他媽的”開頭
請問以上情況(有錄音與對話記錄)到勞工局舉發可以得到怎樣的補償?可否得到應有加
班費甚至是反資遣?
4. 有一批貨價值約40萬大約半年前被其他單位弄丟,但是經由我手交付給該單位的,現
帳不是掛我身上
但主管要求離職前要我負責把這批貨找出來,否則不放人,請問是否合法?
以上,小弟被這些事情弄到很憂鬱
希望有勞基法可以給我公道
感謝各位先進大德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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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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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ggy123 (111.255.22.95), 07/09/2018 22:40:22
1F:推 pilifonbao: 3很奸,好像不構成公然侮辱,你若在電話回嗆粗口應該07/09 23:34
2F:→ pilifonbao: 也不犯法07/09 23:34
3F:→ pilifonbao: 而且你他X這句還可能可硬拗成口頭禪;1、2都是爛公司07/09 23:35
4F:→ pilifonbao: 了,不幹也罷07/09 23:35
5F:→ pilifonbao: 你也可不鳥他,讓他炒你並付資遣費,非自願離職07/09 23:37
6F:→ pilifonbao: 4當然不合法啊,你理他啊。每天擺爛痞痞地跟他玩也是07/09 23:38
7F:→ pilifonbao: 一招啦07/09 23:38
8F:→ pilifonbao: 真不想幹了,依照勞基法規定預告時間提出離職即可07/09 23:39
9F:→ pilifonbao: 反正下班公司電話有權拒接,若他氣到公然罵你,到時 07/09 23:43
→ pilifonbao: 有證據就可告他了,太乖就是被欺負。
感謝您的回覆,我想再請教
如果只憑1.2兩點,我透過勞工局要求雇主付我資遣費可能成功嗎? 07/0
9 23:43
※ 編輯: doggy123 (1.173.160.246), 07/10/2018 07:23:19
10F:→ sindyevil: 第一第二點部分建議先舉證有加班事實要求公司給付加班 07/10 08:59
11F:→ sindyevil: 費用,如果公司不給,才有雇主違反勞動法令請求資遣的機 07/10 08:59
12F:→ sindyevil: 會, 不過就目前生態,公司應該還有其他事務違背勞動法令 07/10 09:00
13F:→ sindyevil: 吧? 建議先蒐證起來作為籌碼. 07/10 09:01
14F:→ sindyevil: 第三點部分,你還是可以提離職,用MAIL等書面提出,不一定 07/10 09:02
15F:→ sindyevil: 要對主管先提,可以直接對人資/事提出,如果主管要你承擔 07/10 09:02
16F:→ sindyevil: ,就好聲好氣明確拒絕就是,也表示不能從你的薪資扣除, 07/10 09:03
17F:→ sindyevil: 離職單上要押離職生效日,注意要滿足預告日,離職生效日 07/10 09:04
18F:→ sindyevil: 當日要不要進公司,建議要和人資釐清,很多公司搞不清楚 07/10 09:04
19F:→ sindyevil: 生效日當日要不要工作,而讓員工平白背負一天曠職... 07/10 09:05
20F:推 wwfman: 補償的事情不在勞工局權責,但是如果你申訴了,查證屬實 07/10 18:34
21F:→ wwfman: 依法處罰鍰後,按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限期改善,未改善 07/10 18:34
22F:→ wwfman: 得連續處罰,是可以罰到公司補給你加班費為止 07/10 18:35
23F:→ wwfman: 然後如果你想主動提離職,可以先拿相關事證問當地勞工主 07/10 18:37
24F:→ wwfman: 管機關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4條適用範圍 07/10 18:37
25F:→ wwfman: 如果適用,你用14條離職得不經預告,一樣算非自願性離職 07/10 18:38
26F:→ wwfman: 一樣有資遣費,如果不付就進調解程序,調解方案判定限期 07/10 18:39
27F:→ wwfman: 給付後,30不給錢,再繼續申訴,罰到給為止,大概是這樣 07/10 18:39
28F:→ wwfman: "30不給錢"筆誤抱歉 07/10 18:41
29F:→ wwfman: 補充一下,前陣子有間台中雞排店欠工讀生薪水 07/10 18:42
30F:→ wwfman: 直接罰20萬,限期給付,然後當天就把工資結清了,給原po 07/10 18:43
31F:→ wwfman: 參考參考 07/10 18:43
32F:→ wwfman: 突然發現標題有寫到責任制,責任制不適隨便亂用的 07/10 18:52
33F:→ wwfman: 沒有簽勞基法第84條之1,都不是合法的責任制,併予敘明 07/10 18:53
34F:推 ultratimes: 勞基法不是保障勞工 約束公司 而是同時保障約束雙方 07/11 12:52
35F:→ ultratimes: 很多人以為勞基法就是保障勞工約束雇主 大錯特錯 07/11 12:52
36F:→ saltlake: 樓上可參考勞基法第一條 07/11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