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ik908 (來去自如)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因就醫所花費的時間成本可以求償嗎?
時間Tue Jul 3 19:39:37 2018
我哥哥大學時因為腦出血而左半邊肢體殘廢,現在為軟體工程師,平常都用右手工作,他
今年4月初車禍下顎骨折,初判表上寫事故責任都在對方那裡,車禍後醫生診斷右手肌肉
受傷,現在手連拿書櫃上的書都會有疼痛感,雖然不會劇痛,但他因此
需要每週至醫院復健兩次,一趟約需花費1.5小時(療程+車程),他因此必需提早離開公
司、推掉加班機會,請問他因為對方肇事必需就醫所推掉的工作所得跟所耗費的時間
成本是可以求償的嗎?如果可以想請問是依民法哪一條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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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多久以前?可能已過追訴期囉 07/03 20:33
2F:→ iscu: 文中寫今年四月吧...! 07/03 20:57
3F:→ iscu: 有損失就全列出來 包含評估的 會不會過看法官 07/03 20:58
4F:→ iscu: 單據 還有證明 越詳細越好.. 07/03 20:58
5F:→ maniaque: 先問幾個問題,1.你哥當時是開車還是騎車?還是行人? 07/03 21:58
6F:→ maniaque: 既然都是右手工作,是否有想過對方會以當事人過度使用 07/03 21:59
7F:→ maniaque: 右手所導致的傷痛??? 07/03 21:59
8F:→ maniaque: 換言之,本來該休息的,你哥還是一直工作不做休息 07/03 22:00
9F:→ maniaque: 那對方提出這個論述,你們有做好答辯的準備嗎??? 07/03 22:00
10F:→ saltlake: 樓上從哪邊看出過度工作不休息? 對方提出質疑的同時, 07/03 23:37
11F:→ saltlake: 自己有義務先舉證。 07/03 23:37
12F:→ maniaque: 說真的,診斷書不會沒寫,況且今天要復健,又要使用 07/04 00:16
13F:→ maniaque: 認為復建會好嗎??? 07/04 00:16
14F:→ saltlake: 樓上,需要復健的狀況不代表不復健的時候只能當擺設 07/04 07:41
15F:→ saltlake: 比方說腕隧道症候群患者,固然需要復健與休息,但依個案 07/04 08:34
16F:→ saltlake: 狀況,不是每一個都必須"全天"休息手部,有些在復健同時 07/04 08:34
17F:→ saltlake: ,僅需要降低使用頻率,例如工作50分休息10分。 07/04 08:35
18F:→ saltlake: 本案目前描述的狀況根本看不出必要全天休息。 07/04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