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ik908 (来去自如)
看板LAW
标题[请益] 因就医所花费的时间成本可以求偿吗?
时间Tue Jul 3 19:39:37 2018
我哥哥大学时因为脑出血而左半边肢体残废,现在为软体工程师,平常都用右手工作,他
今年4月初车祸下颚骨折,初判表上写事故责任都在对方那里,车祸後医生诊断右手肌肉
受伤,现在手连拿书柜上的书都会有疼痛感,虽然不会剧痛,但他因此
需要每周至医院复健两次,一趟约需花费1.5小时(疗程+车程),他因此必需提早离开公
司、推掉加班机会,请问他因为对方肇事必需就医所推掉的工作所得跟所耗费的时间
成本是可以求偿的吗?如果可以想请问是依民法哪一条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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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多久以前?可能已过追诉期罗 07/03 20:33
2F:→ iscu: 文中写今年四月吧...! 07/03 20:57
3F:→ iscu: 有损失就全列出来 包含评估的 会不会过看法官 07/03 20:58
4F:→ iscu: 单据 还有证明 越详细越好.. 07/03 20:58
5F:→ maniaque: 先问几个问题,1.你哥当时是开车还是骑车?还是行人? 07/03 21:58
6F:→ maniaque: 既然都是右手工作,是否有想过对方会以当事人过度使用 07/03 21:59
7F:→ maniaque: 右手所导致的伤痛??? 07/03 21:59
8F:→ maniaque: 换言之,本来该休息的,你哥还是一直工作不做休息 07/03 22:00
9F:→ maniaque: 那对方提出这个论述,你们有做好答辩的准备吗??? 07/03 22:00
10F:→ saltlake: 楼上从哪边看出过度工作不休息? 对方提出质疑的同时, 07/03 23:37
11F:→ saltlake: 自己有义务先举证。 07/03 23:37
12F:→ maniaque: 说真的,诊断书不会没写,况且今天要复健,又要使用 07/04 00:16
13F:→ maniaque: 认为复建会好吗??? 07/04 00:16
14F:→ saltlake: 楼上,需要复健的状况不代表不复健的时候只能当摆设 07/04 07:41
15F:→ saltlake: 比方说腕隧道症候群患者,固然需要复健与休息,但依个案 07/04 08:34
16F:→ saltlake: 状况,不是每一个都必须"全天"休息手部,有些在复健同时 07/04 08:34
17F:→ saltlake: ,仅需要降低使用频率,例如工作50分休息10分。 07/04 08:35
18F:→ saltlake: 本案目前描述的状况根本看不出必要全天休息。 07/04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