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jn (小歪)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昨天接到1張闖紅燈的紅單....不太服氣..
時間Tue May 8 09:12:55 2018
當時小弟騎機車經過一個多時相路口(有3條路,5個交叉)
當時是紅燈,我停下來了
然後我看到左側的路從綠燈變紅燈,就往前騎
大約騎了2公尺後(後輪過了斑馬線,但前輪還沒到路口;因為是5叉路,所以範圍很大)
發現還是沒變綠燈就停了下來,然後再倒退回線內(有沒有倒退我不是很確定)
可是已經被拍下來了
昨天寄來的兩張照片,第二張就是機車後輪過斑馬線停下來的照片
如果判我越線或不遵守標線指示,我就認了。但我被判的是闖紅燈
我不懂的是我既沒有闖紅燈的意圖,也沒有闖紅燈的事實
(機車後輪雖然超出斑馬線,但前輪還沒到路口,)
查網路的結果說後輪超出停止線就視為闖紅燈,但這方面有但書
實際上好像沒這麼死板,也不知是真是假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09000015KK00328
請問我這樣真的構成闖紅燈嗎?我該怎麼做?
先去繳罰款再去申訴?還是先到告發的警察局申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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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元輝:「不要以為有人樣子就是人了,是不是人,看品質,不看形貌。」
「人,是學做來的。希望傳播學院畢業的都是人,沒有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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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shirochan: 是不會等自己的綠燈再起步?有差這一二秒嗎? 05/08 09:16
抱歉,以後我會留意點。畢竟那一帶不熟
還有,請看一下我的問題,不要問到別的事好嗎?
2F:→ shirochan: 由照相機認定你確實是闖紅燈,你都過了斑馬線 05/08 09:16
至少你先告訴我闖紅燈的定義吧?
上方連結有講,不論「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
都需要「有穿越路口之意圖」才能構成闖紅燈的條件
3F:噓 maniaque: 我看過.....上次類似的,機車騎士就被搶黃燈 撞死了.. 05/08 09:16
4F:→ maniaque: 你要慶幸拿紅單,還是慶幸沒拿白包?? 05/08 09:17
類似的?那位機車騎士有像我停下來嗎?
5F:→ maniaque: 假如是斜式的觸發照相,請你自己舉證你只是越線 05/08 09:18
6F:→ maniaque: 行政罰你要負有舉證義務,而不是 "空口說白話" 05/08 09:20
7F:→ maniaque: 請你舉證 "沒有實質進入路口的證據" 05/08 09:22
8F:→ maniaque: 你若有證據,監理單位開單單位就會改裁罰 05/08 09:22
我想,證據的話,我是沒有,畢竟我機車沒裝行車紀錄器
若說舉證,大概只有那個監視器有吧!問題是監視器畫面不會提供給老百姓
※ 編輯: yjn (114.41.81.26), 05/08/2018 09:41:19
9F:→ justicesword: 過了斑馬線,掰掰。 05/08 09:40
我要說的是,機器是死的,規則也是死的
它們不可能可以對應到所有的狀況
這方面很自由心證了
一般的路是過了斑馬線就是路口
上述的連結對闖紅燈的定義,明顯是路口部分重要性較高
所以要是過了斑馬線還沒到路口的話(兩個定義衝突了)
應該是以路口定義為主吧!
※ 編輯: yjn (114.41.81.26), 05/08/2018 09:52:17
10F:推 cherrywo: 先去監理站申訴,她會給你單子教你填申訴理由,不過沒有 05/08 09:52
11F:→ firebow: 壓斑馬線基本就算闖紅燈了 05/08 09:53
用「基本」的意思不就是會有例外嗎?
上面也說了,「一般」的路是過了斑馬線就是路口
問題是這個5叉路是過了斑馬線還沒到路口
12F:→ cherrywo: 行車紀錄器通常監理站推翻原本處分可能性非常低,如果被 05/08 09:53
13F:→ cherrywo: 駁回,收到公文後去地方法院行政庭提行政訴訟 05/08 09:54
謝謝回答
※ 編輯: yjn (114.41.81.26), 05/08/2018 09:59:52
14F:推 cherrywo: 如果想調路口監視器,用政府資訊公開法去調,具體怎麼作 05/08 09:56
15F:→ cherrywo: 打電話問警察局,然後如果要調附近商家的監視器,就直接 05/08 09:57
16F:→ cherrywo: 去問商家要不要給你或者你用買的。 05/08 09:58
我找看看有沒有,謝謝回答
17F:→ firebow: 我為我用"基本"兩字道歉,某篇文章找到的定義,你參考看 05/08 10:12
f兄用"基本"兩字並沒有錯啊!也沒必要道歉啊
因為凡事都會有例外的,就也是法條都會衍伸很多但書
但就算把這些但書加進去,法律還是沒辦法包含所有的情況
一定會有例外發生的。這時候如果死梆梆地只會照法條來辦一定會引起不滿
19F:→ justicesword: 你過了斑馬線就是妨礙到綠燈的行人通行 05/08 10:46
20F:噓 shirochan: 看了左側變紅燈就衝,難道不怕左右會有來車撞你? 05/08 11:01
我有說過那是個多時相的5叉路口,滿複雜的
左邊的路是紅燈,右邊的路很小且在斑馬線前方還有約20公尺才交會
這就是我說的「過了斑馬線還沒到路口」,
最重要的是,平常我不會看到紅燈就走,更不要說是衝了
事實上為防意外,起步時我都是慢慢的,不然我哪有可能只騎2公尺就停下來?
21F:噓 leptoneta: 你怎麼會對姿勢佳的答案深信不疑? 05/08 11:21
至少人家沒寫錯字還有臉來噓人.....不對,更正
至少人家列出了交通部的令函來增加可信度,還有這令函別的網站也有提到
就算有人是對人不對事,至少我還是有到交通的令函公佈網站去查
而不是像你不查就放砲噓人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SearchFrame.aspx
22F:→ alog: 「機車後輪過斑馬線」 05/08 11:24
23F:→ alog: 你描述的狀況是一種版本 相機二張看到另一種版本 但事實你 05/08 11:28
24F:→ alog: 都後輪壓到了 有沒有超過 你去申訴可能不知道會不會幫你修 05/08 11:28
25F:→ alog: 正 05/08 11:28
26F:→ alog: 另外就是除非你車速過快 不然你應該在黃燈換紅那段就應該減 05/08 11:30
27F:→ alog: 速 怎麼會超過 05/08 11:30
我都說了,一開始時是紅燈,我是停在停止線後的
附上一張衛星空照,紅點便是第二張照片的位置,也是我停住的位置
https://i.imgur.com/a/8AMRq84.jpg
可以看出我停的位置和交叉口有一段距離
28F:→ alog: 你想問的是闖紅燈的標準 但我會說你可以申訴 剩下沒人知道會 05/08 11:31
29F:→ alog: 不會改正成你滿意的 (? 05/08 11:31
30F:推 alog: 甚至我可以說你有可能想要搶/闖黃燈 然後到前面時發現大家 05/08 11:33
31F:→ alog: 都動了 你才任命退回去 哪知道就被拍個正著 05/08 11:33
32F:→ alog: 認* 05/08 11:33
※ 編輯: yjn (114.41.81.26), 05/08/2018 12:17:04
33F:噓 maniaque: 你可以當下再退回去,重新觸發一次照相,來證明自己越線 05/08 12:23
34F:→ maniaque: 換言之,若你有三張照片,就可以證明你沒有闖到路口去 05/08 12:24
謝謝回答,只是
他們想要老百姓吞下罰單,自然不會附對老百姓有利的照片
我承認我越線不對,但要我吞下闖紅燈就無法接受
※ 編輯: yjn (114.41.81.26), 05/08/2018 12:42:29
35F:噓 shirochan: 一堆人的意見不聽只會嗆別人,快去申訴,會過才有鬼 05/08 12:44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我也只會嗆文章都沒看完就出言不遜的人
你想說的是一堆人還是你自己?你能代表其他人嗎?請不要無限上綱到其他人
還有你給了什麼意見?你明明只會酸人兼咒我被車撞而已
就算如此,直到剛剛我還是沒嗆你老兄吧
※ 編輯: yjn (114.41.81.26), 05/08/2018 12:56:56
36F:噓 malemma: 往前騎就是你的意圖了。停下來或倒退只能說明你反悔,而 05/08 13:05
37F:→ malemma: 不是沒做。 05/08 13:05
38F:→ alog: 原PO還是去直接申訴好了 反正不是 過跟不過的差別 這些言語 05/08 13:17
39F:→ alog: 上的東西還是少一點 05/08 13:17
40F:推 hidog: 想申訴就去吧 這邊講話可能不中聽 但是很少亂講話的 05/08 13:20
41F:→ hidog: 就算版友都告訴你申訴一定成功 你就會成功嗎 (攤手 05/08 13:21
42F:推 mozzo: 就去申訴看看啊XD 在這邊跟版友解釋你的意思也沒用的好嗎 05/08 13:38
※ 編輯: yjn (114.41.81.26), 05/08/2018 13:43:29
43F:噓 shirochan: 被車撞剛好而已XD 05/08 13:39
44F:噓 LaplaceDemon: 只想聽自己想聽的 就慢慢申訴吧 05/08 13:42
45F:噓 john511: 明明都越過行人穿越道(斑馬線),還說自己沒有進入入口? 05/08 14:27
46F:→ john511: 自己都找到函釋了,卻還認為自己沒有進入路口?我想…你 05/08 14:27
47F:→ john511: 應該是力髮尾元吧! 05/08 14:27
48F:噓 ultratimes: 好啊儘管申訴,小心罰更重 05/08 14:58
49F:→ darklight094: 只想聽自己想聽的…… 05/08 15:06
50F:→ sindyevil: 如果是因為救護車等特殊車輛移車而壓到斑馬線 還有機會 05/08 15:30
51F:→ sindyevil: 一般道路會先到車輛的停止線 往前才是斑馬線 闖紅燈是 05/08 15:31
52F:→ sindyevil: 以停止線做基準, 但是你的狀況是連斑馬線都壓到了,那就 05/08 15:32
53F:→ sindyevil: 啥爭議解釋,且規定是死的很好阿,標準會浮動,那會更複 05/08 15:34
54F:→ sindyevil: 雜. 05/08 15:34
55F:噓 alchin7748: 紅燈沒在停等線前就是闖紅燈啦 慢慢申訴吧 05/08 16:46
56F:噓 yesohya: 你沒過的意圖起動幹嘛 意圖是自殺 還是假車禍? 05/08 17:51
57F:噓 spirit119: 無言以對 05/08 19:13
58F:噓 samnpc: 你只是想聽你沒闖紅燈的意見吧 05/08 19:17
59F:噓 rsstar: 規定是死的 跟你大腦一樣 05/08 21:02
60F:推 mudafucka: 好啦我來說,本座判定原po沒有闖紅燈,該紅單撤銷! 05/08 23:40
61F:噓 TurtleBB: 一堆人只想問到自己想聽的 05/09 02:11
62F:推 spmark: 確認闖紅燈的定義吧,很多警察也不懂的 05/09 03:02
63F:→ spmark: 你停下來的照片,如果腳有著地,可以去申訴看看 05/09 03:04
64F:→ spmark: 腳有著地的話可以說自己是越線停下,請改開越線就好 05/09 03:04
65F:→ spmark: 如果後輪越線就被定義為闖紅燈的話....明天起我要開始檢舉 05/09 03:04
謝謝提醒,我去重看照片
結果發現第二張照片腳還沒有著地,但煞車燈已經亮了
應該是煞車停下,腳還沒有放下時拍下的.....
66F:噓 shirochan: 05/09 11:00
67F:→ malemma: 果然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05/09 11:09
68F:噓 shirochan: 這個文還在? 05/09 11:16
69F:推 onizuka7kimo: 去申訴吧!不過機率很低,如果打訴訟划不划算自己評 05/09 12:47
70F:→ onizuka7kimo: 估吧 05/09 12:47
※ 編輯: yjn (114.41.92.43), 05/09/2018 14:10:01
71F:推 malemma: 我決定支持原po到申請釋憲! 05/09 21:24
72F:噓 darkMood: 不服氣就出來選總統啊,不服氣來發廢文這樣不行 05/10 13:23
73F:噓 Beijingman: 呵呵 05/12 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