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ku (染谷油油)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店家說要提告
時間Sat May 5 23:20:27 2018
我po的文章:
[分享] 推銷不買就臭臉(東湖某做臉SPA)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eihu/M.1525161650.A.9B4.html
剛剛收到自稱是店長的人站內:
我指名道姓(當初有打出店名),嚴重中傷他店
目前已請律師自警局備案處理倘若近日你無後續動作我們將進入司法階段
目前我是把店名中間一個字打碼,並回覆:
您好,文章敘述無不實指控,
「因我選擇不買課程,店員即臭臉」為事實^_^
如店家有妥善處理每位顧客情緒,
也禮貌對待、尊重每一位顧客,
我也不會po此文。
小姐有業績壓力可理解,
但是否是因為我是學生就仗勢欺人?
這樣的服務態度,真的可以嗎?
—
請問這樣真的告得成嗎?
或許我不該打出店名~
文章內容皆為真實感受,推文也有版友有相同經驗。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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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30.7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25533629.A.949.html
1F:推 hidog: 一般來講會被視為合理評論啦...05/05 23:24
2F:→ ranku: 既然怕負評當初合必如此QQ05/05 23:26
3F:推 Lailungsheng: 發文是你的權利,提告是他的權利,會不會有罪不知道05/05 23:42
4F:推 Lailungsheng: 你問告得成,是的,能對你提告,但你未必有罪,對05/05 23:43
5F:→ Lailungsheng: 方可能被法院認證臭臉。05/05 23:43
6F:推 kery1120: 現在的人不都這樣,反正台灣告到飽不用錢,就隨便告05/06 07:38
7F:推 taoist9999: 店員擺臭臉時,如果你有拍下來存證的話,上法院時你就05/06 12:49
8F:→ taoist9999: 會極有可能會勝訴了。05/06 12:49
當下沒可能拍照QQ 都傻了
還有,「臭臉」有攻擊到什麼嗎?我僅有陳述事實,並說自己感受不佳而已,也無用惡意
的形容詞
下面的討論也很和平啊......囧
我不撤文的原因,是對方感覺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反正直接嗆要提告......
※ 編輯: ranku (223.136.230.77), 05/06/2018 13:05:17
9F:→ hidog: 臭臉其實可以解釋為意見表達,類似食物難吃這樣05/06 13:58
10F:→ hidog: 所以刑事起訴機率很低. (但總有例外)05/06 13:58
11F:→ hidog: 基於事實(你有消費過)所做意見表達(臭臉),通常會被視為合理05/06 13:59
12F:→ hidog: 評論.05/06 13:59
13F:推 maniaque: 1.你有親身體驗過 2.你寫的內容,依世俗觀點來講,確實05/06 17:23
14F:→ maniaque: 會有反感 3.這家店長若不改善,可能會變成法院認證臭臉店 05/06 17:24
明白,我陳述的事實的確可能會造成一些人的反感。推文也有網友有相同經歷~
雖然店家沒給發票,但我手邊有gps紀錄證明曾經在4/11在此店消費。
15F:推 hidog: 沒發票好像有別的問題 05/06 18:15
16F:→ hidog: 確認對方是否免開發票 05/06 18:16
不是不是,只是因為他沒開發票,我怕店家指控我的指控是捏造的(未至他的店消費)
但我手機有GPS紀錄~
17F:推 hidog: 我的意思是 聯絡國稅局05/06 18:40
啊好的XD
※ 編輯: ranku (223.136.230.77), 05/06/2018 18:45:22
18F:→ samnpc: 然後要為這種事,花時間上法院,運氣不好的時候,管轄地法 05/07 11:21
19F:→ samnpc: 院又距離很遠,光通車時間就飽了。 05/07 11:21
20F:→ saltlake: 這個原告要到管轄被告的法院 05/07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