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ibouf (咎由自取)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容許信賴
時間Fri Mar 16 16:23:41 2018
各位先進大家好
小弟對「容許信賴原則」有一點疑問
以下針對目前自己所學的作論述
有可能是我認知有錯
還請大家體諒
若要主張容許信賴 須滿足兩點
1.已遵守注意義務(遵守交通法規)
2.有無可充分避免之情況(有閃避、迴避之可能性)
疑問一
為何眾多案例,駕駛人已遵守交通規則,突遇行人衝出,仍依過失致死判刑?
實務上非常難主張容許信賴
疑問二
第2點,若用第2點斷定駕駛人有閃避、迴避之可能性而不能主張容許信賴,現在又回到一
個問題,如果可以迴避、閃避,誰會想故意去撞人?
這樣不就等於間接說駕駛人是故意殺人?
抱歉 問題有點奇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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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遵守"注意"義務...... 03/16 16:36
2F:→ maniaque: 很多被起訴的,大多在筆錄上都自己承認 03/16 16:36
3F:→ maniaque: 有看到對方,但認為對方應該會XXOO ,所以沒採取必要措施 03/16 16:37
4F:→ hiimjack: 86台上5360 03/16 17:25
5F:推 a9301040: 很難證明而已。如果可以證明,反應時間不足,這個主張會 03/16 19:01
6F:→ a9301040: 成立 03/16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