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850328 (jason)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年終獎金
時間Mon Feb 5 12:28:47 2018
想問一下假如公司有公告出年終獎金發放方式滿一年者兩個月本薪,未滿一年者依照到職
天數按照比例發放,但是最後實際領導的年終獎金卻是用一個月本薪去乘上(到職天數/3
65天),這樣有算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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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一塊錢都不發,都不違法] 02/05 13:01
2F:→ maniaque: 除非他寫在你的勞動契約,為工資的一種 02/05 13:02
3F:→ maniaque: 你解讀成 兩個月本薪x到值天數/365 02/05 13:03
4F:→ maniaque: 老闆可沒這麼說 02/05 13:04
5F:→ jason850328: 如果他有正式公告出來是這樣發給的方式呢 02/05 13:10
6F:→ maniaque: [去跟你老闆講啊] 02/05 13:15
7F:→ jason850328: 講了,他不甩我,所以才會來這問看看有沒有違法,感 02/05 13:20
8F:→ jason850328: 謝你的回覆 02/05 13:20
9F:→ iscu: 少一倍的意思嗎? 跟老闆要 不給就找勞工局申訴 02/05 13:22
10F:→ jason850328: 是的少一倍的意思,感謝提供建議 02/05 13:26
11F:→ maniaque: 注意剛剛上面寫的,假如照原PO所寫的文字不差的來看 02/05 13:28
12F:→ maniaque: 他可沒說 "兩個月x天數/365".... 02/05 13:28
13F:→ maniaque: 我剛剛要提醒的就是這 02/05 13:29
14F:→ jason850328: 那如果有些員工是用兩個月呢,而我老闆剛剛回我,剩 02/05 14:07
15F:→ jason850328: 下的一部分之後有機會補發給我 02/05 14:07
16F:→ maniaque: 那,你還要申訴嘛??? ^_^ 02/05 14:55
17F:→ jason850328: 我剛好也要離職了,根本不可能拿到了 02/05 15:29
18F:推 vendor: 有正式公告應該可以告他,前陣子的新聞看到有勞工贏 02/05 15:56
19F:推 adamas0422: 去告啊,搞不好還可以加計利息 02/05 16:24
20F:→ yesohya: 妳還打算待多久? 妳要到同理 老板可以找機會扣回去 02/05 18:02
21F:→ yesohya: EX.明年突然改成年終獎金一個月 表現優異者加發 02/05 18:03
22F:→ yesohya: 然後只有妳沒有表現優異 XD 02/05 18:03
23F:→ yesohya: 恩惠性給予 吵贏告贏都是一時的 除非你要走人 02/05 18:04
24F:→ yesohya: 不然老闆多的是機會找回來 02/05 18:04
25F:→ yesohya: 反之 不待了就是要吵要告反正她沒機會找回來了 XD 02/05 18:05
26F:→ jason850328: 回樓上我就是剛好不待囉 02/05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