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sschu (朱貝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薪資問題
時間Wed Dec 6 00:43:33 2017
想請問大家薪資算法
我的薪水月薪18000,但上個月只做到11/15(共10.5天)。
上班時間是早上7:30-17:30。
今天領到薪資共6478(有扣勞健保,不知多少),沒有明細條。
會計算法似乎是18000/30=600
我的疑問是:
我當月份未做足一個月,公司有分時薪制120跟月薪制18000,我是月薪制。
既然公司用18000除以整個月份30天。
那麼我做到11/15號,這中間有經過兩個週休二日,也就是四天假日,法律上有規定這四
天假日是不該支薪嗎?那為何要除以30天?
這樣是不是很不合理呢?
我該怎麼用法條討回我應有的薪資呢?
懇求大家不吝給予協助,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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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511320: 月薪制算單一天數薪水就是 月薪/30天=1天的薪水 12/06 00:45
2F:→ yesohya: 規定是該支薪 12/06 00:58
3F:噓 tgsh: 你的到職日都沒講只講離職日誰知道怎麼算法 12/06 01:19
4F:→ besschu: 不好意思,忘記補充到職日,我是從今年的7/1開始上班,11 12/06 01:34
5F:→ besschu: /15離職 12/06 01:34
6F:→ yesohya: 去檢舉 順便檢舉月薪也不合法 XD 12/06 02:17
7F:推 maniaque: 南部的??y 12/06 09:39
8F:推 Lailungsheng: 120/18000,洽勞工局 12/06 10:07
9F:推 Jayferrari: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前公司薪水支出都會手寫在每日報表裡 12/06 12:55
10F:→ Jayferrari: 我離職的那個月如果查到那個月報表沒寫是不是就算是 12/06 12:56
11F:→ Jayferrari: 沒付我薪水?!薪水追討的期限是多久? 12/06 13:01
12F:→ CCWck: 公司有沒有給你薪水 你不去查自己帳戶 去查公司報表? 12/06 13:08
13F:推 Jayferrari: 我當時的公司是領現啊 = = 有問題嗎? 12/06 13:10
14F:推 sindyevil: 月薪制有算例假和休息日,另外你的月薪低於基本工資. 12/06 14:01
15F:推 Jayferrari: 查了一下薪資追討的年限是五年是不是過了就沒辦法告了 12/06 15:12
16F:→ sindyevil: 快蒐集工作證據找當地勞動局/處檢舉和申訴啦 12/06 19:38
17F:→ sindyevil: 不是今年的事情嗎?怎會有五年問題? 12/06 19:38
18F:→ CCWck: 因為J先生不是這篇文章的原PO 12/06 22:50
19F:→ CCWck: 五年時效抗辯 對方不主張就還是可以要 12/06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