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ndream (Butter)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普通抵押權的問題
時間Sat Oct 21 13:56:30 2017
家父目前遇到一些法律上的問題
跪求大家幫忙!!
普通抵押權本來有90萬
後來金額變更為150萬(加在一起)
這樣設定有效嗎?
還是前90萬有效,後60萬無效呢?
PS.沒有分第一設定跟第二設定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137.8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08565393.A.E70.html
1F:→ taoist9999: 普通抵押權是擔保已發生之債權(最慢也要是抵押權設定 10/21 14:47
2F:→ taoist9999: 契約書訂立日那天發生的債權)。 10/21 14:47
3F:推 lu0713: 謄本調出來,他項有寫的就是有效。 10/21 14:48
4F:→ taoist9999: 增加擔保債權金額之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是物權行為,地 10/21 14:54
5F:→ taoist9999: 政事務所並不會去實質審查是否真的有債權存在與否? 10/21 14:55
6F:→ taoist9999: 重點是抵押權為從權利,債權為主權利,債權如果尚未發 10/21 14:57
7F:→ taoist9999: 生的話,那就不在普通抵押權擔保範圍之內。 10/21 14:57
8F:→ taoist9999: 如果要擔保未來之債權,應該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而且 10/21 14:58
9F:→ taoist9999: 借據及物權契約的內容都要好好地寫。 10/21 14:58
10F:→ taoist9999: 我認為一般地政士及律師都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這個。 10/21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