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
看板LAW
標題[請益] ig發文會構成公然侮辱嗎?
時間Thu Oct 5 01:36:38 2017
事情是這樣的,我跟對方是人事課的前同事關係
因為我被資遣後,領失業給付被發現高薪低報
因而向公司提起告訴
後來公司似乎有向該位前同事追究責任
於是他森77的po文在ig罵我
除了我本人有看到 ... 還有其他前同事知道我告公司這件事
特地截圖來給我看,#hangtag有夠髒的...
請問這樣構不構的成公然侮辱呢?
http://i.imgur.com/Bwo7xH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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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6.11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07138600.A.C63.html
1F:推 adamas0422: 又不是公開的這能告嗎?進一步想,如果員工在自己的FB10/05 01:41
2F:→ adamas0422: 罵老闆豬頭,老闆能以此告你嗎?10/05 01:41
我其實在幾個月前就解除好友並封鎖對方了。
是近日有認識的朋友看到這段文章截圖給我看的...
我認識的朋友也知道對方是在罵我
3F:→ smallshow3: 這類案件變多,以後很多直接不起訴的吧? 想讓對方跑10/05 02:29
4F:→ smallshow3: 出庭,也要看司法人員啊…10/05 02:29
5F:→ smallshow3: 都以為出庭只有被告的事? 檢察官他們呢?10/05 02:34
※ 編輯: pchion2013 (101.10.96.119), 10/05/2017 02:36:19
6F:推 alog: 如果你不差這個時間你就去提囉。我覺得這個有點過頭10/05 02:52
7F:→ hiimjack: 我覺得有機會10/05 07:32
8F:推 Lailungsheng: 除非塗黑地方是你名字…不然提告是你權力,成不成10/05 08:17
9F:→ Lailungsheng: 立就博杯10/05 08:17
10F:推 KKyosuke: 不給對方看不代表不是公開的...10/05 09:37
11F:推 scott2009: 不懂你對公司提告為何跟這位人事有關係?不是公司指揮10/05 09:39
12F:→ scott2009: 高薪低報嗎?10/05 09:40
應該是公司指揮沒錯,但這些人事做久了就把自己當資方了...
覺得我去求償這些很不道德吧 公司高薪低報已經是過去到老傳統了(誤)
13F:→ sindyevil: 不給對方看是特定對象不給看但是其他人還看的到?10/05 10:34
14F:→ sindyevil: 如果有辦法把塗黑的地方和你連結在一起或者前後篇文章10/05 10:35
15F:→ sindyevil: 有辦法和你連結在一起,再考慮截圖留底提告...10/05 10:36
16F:推 eighth: 感覺有機會10/05 11:09
塗黑是他的id
一開始被罵的時間點都蠻湊巧的
向公司人資主管用通訊軟體告知我薪資被低報的事情
請公司賠償我在領取失業給付差額的部分
人資主管一方面用薪資結構上的理由搪塞我
當天晚上這兩位都分別在ig跟臉書
沒有指名道姓的罵 不要臉 憑甚麼 之類的
近一次是我提告詐欺後 收到傳票那週
這時候我跟他已經解除好友關係看不到他發布的訊息
是過去的其他部門的同事跟我說
「他好像又在罵你了,罵的有夠難聽」之類的
在把截圖給我看,就是上面po的那張
整個時間軸上...都有對中我做的一些事
其他部門同事也看得出在罵我了...
※ 編輯: pchion2013 (101.10.96.119), 10/05/2017 13:19:09
※ 編輯: pchion2013 (101.10.96.119), 10/05/2017 13:21:45
17F:推 scott2009: 真的要給你一個讚,多年前也有親友跟我講說在這裡沒有 10/05 14:46
18F:→ scott2009: 勞健保很正常,然後還有一群自以為是資方的苦勞方 10/05 14:47
19F:→ scott2009: 一起共犯偽造文書的刑責,有時候想想真替這些人感到悲 10/05 14:47
20F:→ scott2009: 涼,公司一出事先推給他們這些肉靶子不行就斷尾棄尾 10/05 14:48
21F:→ scott2009: 我覺得應該可以成立,至少提告是讓他住嘴的方式之一 10/05 14:49
22F:→ scott2009: 而且不要去地檢,去派出所讓對方多跑幾次也能有鎮攝 10/05 14:49
23F:→ sindyevil: 是我 我不會提告或找警方 會繼續蒐證 10/05 15:00
24F:→ sindyevil: 且公司有可能會推給人資等等說是這群人自作主張等等 10/05 15:00
25F:→ samnpc: 如果塗黑的部分是對方的ID,那就沒有辦法證明他所指的是特 10/08 22:50
26F:→ samnpc: 定對象 10/08 22:50
27F:推 STG44: 他又沒說是妳 07/03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