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59427 (a459427)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動產附合後之所有權
時間Wed Aug 30 18:07:40 2017
甲有A車,欲裝修之,遂擅取乙之油漆塗於A車,試問法律關係?
我看到有老師是說,依照812的一、二項,因為甲擁有A車的所有權,又A車是主物,所以
甲會取得油漆的所有權
812二項說的主物,是68所指的主物嗎?
如果是的話,那是否那個相對於主物(汽車)的就是從物(油漆)?
但這樣解釋的話,就會跟68條互斥,因為從物不會是主物的成分,但汽車與油漆偏偏又是
物與成分的關係,所以該怎麼解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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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iimjack: 68的從物要和主物同為一人所有 既然都用812了應該不會是 08/30 19:11
2F:→ hiimjack: 同一人所有吧 所以在附合前沒有主從物問題 08/30 19:11
3F:→ hiimjack: 附合後 油漆就變成汽車的重要成分 不是汽車的從物 08/30 19:15
4F:→ a9301040: 王澤鑑及鄭冠宇老師上的書均寫812之主物與86無關 08/30 22:39
5F:→ a9301040: 你的理解正確,王的書上說要看價值、效用、性質,依一 08/30 22:40
6F:→ a9301040: 般交易通念決定何者是主物 08/30 22:40
7F:→ CCWck: 主從物 維護物的經濟上利用價值 主物成分 非毀損不能分離 08/30 23:59
8F:→ a459427: 了解了,感謝各位 09/01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