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59427 (a459427)
看板LAW
标题[请益] 动产附合後之所有权
时间Wed Aug 30 18:07:40 2017
甲有A车,欲装修之,遂擅取乙之油漆涂於A车,试问法律关系?
我看到有老师是说,依照812的一、二项,因为甲拥有A车的所有权,又A车是主物,所以
甲会取得油漆的所有权
812二项说的主物,是68所指的主物吗?
如果是的话,那是否那个相对於主物(汽车)的就是从物(油漆)?
但这样解释的话,就会跟68条互斥,因为从物不会是主物的成分,但汽车与油漆偏偏又是
物与成分的关系,所以该怎麽解释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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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iimjack: 68的从物要和主物同为一人所有 既然都用812了应该不会是 08/30 19:11
2F:→ hiimjack: 同一人所有吧 所以在附合前没有主从物问题 08/30 19:11
3F:→ hiimjack: 附合後 油漆就变成汽车的重要成分 不是汽车的从物 08/30 19:15
4F:→ a9301040: 王泽监及郑冠宇老师上的书均写812之主物与86无关 08/30 22:39
5F:→ a9301040: 你的理解正确,王的书上说要看价值、效用、性质,依一 08/30 22:40
6F:→ a9301040: 般交易通念决定何者是主物 08/30 22:40
7F:→ CCWck: 主从物 维护物的经济上利用价值 主物成分 非毁损不能分离 08/30 23:59
8F:→ a459427: 了解了,感谢各位 09/01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