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sachai (沙裁)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起初以為自摔後來發現有撞到路邊停車
時間Sat Aug 26 00:52:08 2017
不久前某日上班途中我於某右轉路段因與左邊車過近急煞自摔,示意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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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O汽 O機
| | OO車 O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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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O O|OO
| | |OO O|OO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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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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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的認知是快要夾在中間急煞而自摔,看自己機車還可以騎後因為要上班
所以先打給主管解釋情形後原本是想先上班,傷口下班再說。當下並沒有報警
我家到公司路途大約20-30分鐘,出事地點離我家沒很遠,騎到快公司才發現
傷口蠻嚴重而且左手左腳都都非常的痛我才騎去掛急診。
掛完急診後因為要申請職災所以就去出事轄區警局備案,之後就送相關資料去
跑流程,由勞工局認定職災等等的程序。
原以為事情這樣就結束了,但約莫一周後有警察打電話給我說那天其實有撞到
右邊那台停在路邊的車子,對方車主當天要去開車發現有撞痕有報警。
警察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我跟對方兩起案件其實是同一起,後來又去警局看監視器
影片和對方車主車子被撞的照片以及更新整個案件。
現在重點來了,承辦員警說會由其他人員來裁定這是否為"肇事逃逸",當下聽了
心有點涼掉半截,只是他當下說如果有成立會"吊銷駕照三個月"。
我心想應該不至於吊銷才是,一查才發現,明明是"吊扣"。
其實對方車子受損狀況並沒有很嚴重,板金凹陷,錢可以解決的事情。
但我現在重點放在"肇事逃逸"這點上面,由於從事工作性質,不太可能不用機車
儘管還是可以開車,不過就這點我還是有點擔心。
另一個擔心的點就是,"職災"部分,我並不care保險部分,因為傷勢其實僅為挫傷。
但我比較在意"全勤"這件事情上,因為公司認定"公傷假"不扣全勤是看勞工局那邊
裁定即可;目前我是先請"半薪病假"半天會扣到全勤。
相關文件證明已經送上去,但因為有再去警局寫報案三聯單所以得再更新。
其實自己有點擔心過度,畢竟並沒有傷到人、對方車子大約是凹一個5-8公分的凹痕。
目前最在意"認定是否為職災"和"肇事逃逸"這兩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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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除了你以外,有其他人受傷?如果只有你,根本不可能構成 08/26 01:00
2F:→ a9301040: 肇事逃逸 08/26 01:00
只有我受傷啊,是撞到停在路邊的車子,當時車主不在。
※ 編輯: ginsachai (118.170.41.113), 08/26/2017 01:02:29
3F:→ a9301040: 右邊車輛有無違規停車?有違規停車就不用賠 08/26 01:02
4F:→ a9301040: 你這樣不會構成肇事逃逸啦 08/26 01:02
5F:→ a9301040: 停車一方假設違規,你過失傷害告下去,對方不划算 08/26 01:03
雖然那邊是路口,不過只是小巷子,而且沒畫紅線。
※ 編輯: ginsachai (118.170.41.113), 08/26/2017 01:04:52
6F:→ a9301040: 恩恩,你確認過就好 08/26 01:33
7F:推 love110257: 樓上,你說的是刑法的肇逃,他這個是道交 08/26 01:46
8F:→ love110257: 條例的好嗎!還有警察口誤或你聽錯,吊銷是駕照沒了 08/26 01:47
9F:→ love110257: 吊扣是有期限的扣留 08/26 01:47
10F:→ love110257: 你是違反道交條例60條 08/26 01:47
11F:推 love110257: 打錯,62條。 08/26 01:49
12F:→ love110257: 還有你是不是保持著,車主不會報警的心態啊? 08/26 01:51
13F:→ love110257: 現在人車子擋風玻璃幾乎都有電話,就算沒 08/26 01:52
14F:→ love110257: 你撞到人車也該留個電話吧!我汽機車都有放路邊,結 08/26 01:53
15F:→ love110257: 果倒霉被人弄到的經驗,我都自掏腰包,坦白說你被扣 08/26 01:53
16F:→ love110257: 照真的活該欸 08/26 01:53
17F:→ love110257: 我是不太相信你不知道撞到他車啦,做人真的將心比心 08/26 01:54
18F:→ love110257: ,撞到就勇於負責啊 08/26 01:54
19F:→ love110257: 對方車不管凹多大就是要板烤,隨便都2000起跳,還有 08/26 01:56
20F:→ love110257: 你真的道交條例的肇逃 08/26 01:56
不我當下真的沒發覺,要不然我何必自己再自行報案呢?如果我真的存這種心態何必多此
一舉,對於車主的損失我會負起全責,但當下真的認定為自摔,因為對方車子受損沒很
嚴重,當時撞擊力道應該是不大才是。
而且我自己汽機車也有相同經驗過,並不會去做這種行為。
※ 編輯: ginsachai (118.170.41.113), 08/26/2017 02:03:05
21F:推 love110257: 嗯!那就看鑑定的人怎麼說了,你這刑事上不會有事的 08/26 02:04
22F:→ love110257: ,只是行政罰而已 08/26 02:04
我比較好奇職災認定部分?這應該還是可以請不扣全勤公病假吧?
※ 編輯: ginsachai (118.170.41.113), 08/26/2017 02:05:52
23F:→ love110257: 然後扣照1~3個月 08/26 02:05
24F:→ a9301040: 道交有機會不構成,你根本沒有認知→無故意 08/26 02:53
25F:→ a9301040: 其他是你跟警方兩邊舉證問題 08/26 02:54
26F:推 cds730628: 對方車子不嚴重,錢可以解決的事情,但是很在乎全勤獎 08/26 04:15
27F:→ cds730628: 金?不覺得很矛盾嗎? 08/26 04:15
28F:→ saltlake: 樓上 就承受不利益的主體不同所以看法不同 :p 08/26 04:49
29F:推 maniaque: 1.當事人與左側行駛的汽車過近,為了閃躲而自摔 08/26 08:04
30F:→ maniaque: 因而在自摔過程中撞上右側停放的車輛 08/26 08:04
31F:→ maniaque: 那右側的靜止車輛,與原PO機車自摔,是否有因果關係? 08/26 08:05
32F:→ maniaque: 照現有資訊,因為右轉時,與左側車輛太近而導致自摔吧... 08/26 08:06
33F:→ maniaque: 2.在監視器影像看來,警察也應會認定是原PO自覺撞上 08/26 08:07
34F:→ maniaque: 之後逃離現場, 08/26 08:07
35F:→ maniaque: 右邊靜止車輛駕駛人肇事時並未在場,且與自摔無因果慣係 08/26 08:08
36F:→ maniaque: 總之,在程序上,行政機關還是會依現有證據開立罰單 08/26 08:09
37F:→ maniaque: 當然,以個人看法,若原PO現在立刻跟該右邊汽車達成和解 08/26 08:10
38F:→ maniaque: 將這一部份的事故,確立在"機車駕駛在不知情下,因閃躲左 08/26 08:11
39F:→ maniaque: 邊車而自摔,其機車在自摔過程中,在機車駕駛人無法注意 08/26 08:12
40F:→ maniaque: 的情況下撞到右側靜止且無駕駛人在場的車輛而不自知 08/26 08:12
41F:→ maniaque: ,機車駕駛人經警方告知有上開事實,便即刻與該汽車所有人 08/26 08:13
42F:→ maniaque: 達成和解,顯見其未有肇事逃逸之意圖" 08/26 08:14
43F:→ maniaque: 肇事逃逸具有犯意,若今天各方證據可以凸顯 這是過失 08/26 08:15
44F:→ maniaque: 證據力 高過 單一影像之所見判斷,行政機關可能就不會開 08/26 08:16
45F:→ maniaque: 這張單,即使真手癢開了單,上了法院,法官也會審事實 08/26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