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ami (米米)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利用職務之便調閱個人資料如何提告
時間Wed Aug 9 11:51:51 2017
請問板上達人
家中因財務糾紛與在戶政事務所工作之姑姑撕破臉(姑姑為公務人員)
且多年未曾聯絡
在這幾年間,遠居外地小妹離婚,未曾告訴其他親戚或他人
但卻偶然聽到與姑姑同住鄉里之鄰居,宣揚小妹離婚之事實
但鄰居畏懼不敢作證,請問
1.姑姑善用職務之便查詢個人資料並宣揚是否犯法?
2.如何提告?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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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先有證據吧 沒證據告不成的 08/09 11:56
2F:→ etami: 若錄下和鄰居聊天之內容,可作為提告證據嗎?是否有勝算? 08/09 12:37
3F:推 Lailungsheng: 找律師啊…雖說離婚不是可受公評之事,也要看他怎 08/09 12:50
4F:→ Lailungsheng: 麼講,只說你離婚是要判他7年嗎=.= 08/09 12:50
5F:推 scott2009: 現在查閱都有紀錄的,鄉里間講就一個一個問 08/09 15:45
6F:→ scott2009: 誰是源頭不難找 08/09 15:45
7F:推 Lailungsheng: …查,誰說小英離婚…就有,原po不可能 08/09 16:04
8F:→ a77788897: 宣揚離婚應該是很難成罪 08/09 17:01
9F:→ a77788897: 而擅用職務查詢你的證據是?或許先通報該單位政風室吧, 08/09 17:05
10F:→ a77788897: 因為這個提告你也不會因此受益,又浪費時間 08/09 17:05
11F:→ iscu: 把鄰居全部提上去當證人..... 沒有什麼敢不敢問題 08/09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