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ami (米米)
看板LAW
标题[请益] 利用职务之便调阅个人资料如何提告
时间Wed Aug 9 11:51:51 2017
请问板上达人
家中因财务纠纷与在户政事务所工作之姑姑撕破脸(姑姑为公务人员)
且多年未曾联络
在这几年间,远居外地小妹离婚,未曾告诉其他亲戚或他人
但却偶然听到与姑姑同住乡里之邻居,宣扬小妹离婚之事实
但邻居畏惧不敢作证,请问
1.姑姑善用职务之便查询个人资料并宣扬是否犯法?
2.如何提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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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先有证据吧 没证据告不成的 08/09 11:56
2F:→ etami: 若录下和邻居聊天之内容,可作为提告证据吗?是否有胜算? 08/09 12:37
3F:推 Lailungsheng: 找律师啊…虽说离婚不是可受公评之事,也要看他怎 08/09 12:50
4F:→ Lailungsheng: 麽讲,只说你离婚是要判他7年吗=.= 08/09 12:50
5F:推 scott2009: 现在查阅都有纪录的,乡里间讲就一个一个问 08/09 15:45
6F:→ scott2009: 谁是源头不难找 08/09 15:45
7F:推 Lailungsheng: …查,谁说小英离婚…就有,原po不可能 08/09 16:04
8F:→ a77788897: 宣扬离婚应该是很难成罪 08/09 17:01
9F:→ a77788897: 而擅用职务查询你的证据是?或许先通报该单位政风室吧, 08/09 17:05
10F:→ a77788897: 因为这个提告你也不会因此受益,又浪费时间 08/09 17:05
11F:→ iscu: 把邻居全部提上去当证人..... 没有什麽敢不敢问题 08/09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