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asypig (大宇宙裡的小水果)
看板LAW
標題[請益] 結帳時算錯了錢,詐欺?
時間Sat Jul 29 22:39:46 2017
不好意思,手機排版請見諒
自己本身從事百貨業,近期剛投入一樓化妝品戰區
今日在幫一位顧客結帳時不小心把組合的金額算錯,$1680的價錢結帳誤刷為$1260
事後致電給顧客告知此事,其實也沒有抱著希望要她再補錢,畢竟是自己的疏忽...
但當我打電話告知此事時,客人劈頭就說「你怎麼當專櫃小姐的!我可以告妳詐欺!那現
在是想怎樣?!」
我回應因為是我自己的疏忽,所以差額的部分我會自行吸收,只是想告知這個金額的部分
是不正確的,以後可能不會有這樣的活動價格...
但客人一直說要告我們櫃檯要告我詐欺...
我想詢問這樣的部分真的可以成立詐欺嗎?
麻煩各位了...我真的很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93.12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01339189.A.696.html
1F:→ justicesword: 沒詐欺07/29 22:40
2F:推 smallshow3: 見笑轉生氣07/29 22:48
3F:→ maniaque: 要看你這通電話的本意....07/29 23:06
4F:→ jaannddyy: 當然沒有詐欺07/29 23:21
5F:推 a9301040: 不會詐欺…其實還是可以跟他要,不過遇到這種人,算了,07/29 23:27
6F:→ a9301040: 拍拍07/29 23:27
7F:推 jaannddyy: 是可以要,但你不會想去要的07/29 23:35
8F:→ jaannddyy: 除非幾十萬幾百萬 07/29 23:35
9F:推 Beijingman: 不可能詐欺啦,別被唬了. 07/29 23:38
10F:噓 adamas0422: 那個客人是智障吧?少收他錢耶 07/29 23:48
11F:→ yesohya: 沒打算要錢 妳多此一舉打電話幹嘛 還浪費電話錢 = =07/29 23:59
打電話的用意是,避免下次有別的同仁服務她時,同仁給正確$1680的價格會讓她覺得同
事坳她,因為她今天刷了特惠組的金額,還跟我說她下週四要來退刷再換刷,因為她要換
卡友禮...
12F:推 pttinNIGHT: 讓她告,她告完換你告她誣告07/30 00:08
13F:噓 lovekyoko: 樓上XD 你的行為真是好笑07/30 00:49
※ 編輯: fantasypig (49.217.193.126), 07/30/2017 01:03:12
14F:噓 magicianhong: 標準台灣人只要扯到錢就會說詐欺快笑死07/30 01:30
15F:推 pttinNIGHT: 對付這種奧客 只能使出這麼無意義的招式了QQ07/30 02:42
16F:噓 HunsKing: 怎麼可能會成立,真的很討厭這種胡亂興訟的07/30 02:44
17F:推 q622622: 絕對告不成的啦07/30 03:18
18F:推 love110257: 詐欺個屁啦,得了便宜還賣乖,叫她吃x07/30 07:53
19F:→ love110257: 妳真可憐,虧錢已經很悶了,還要被罵 07/30 07:53
20F:→ love110257: 就算是1280,妳幫她多刷成1680也不構成詐欺 07/30 07:56
21F:推 love110257: 還有我是妳的話,原本不想要的,碰到這麼機掰的客人 07/30 08:03
22F:→ love110257: 可能會改變心意去要 07/30 08:04
23F:推 RiTaYin: 沒詐欺。她這種態度,你可以跟她要回少刷的錢! 07/30 15:46
24F:推 ultratimes: 別傻了跟客人要,到時候公司就先來處理你了 07/31 01:57
25F:→ ultratimes: 有時候在業務上和客人爭執 可不是你自己想告就告 07/31 01:58
26F:→ ultratimes: 包含刑事也是一樣,被客人罵公司要你吞下去 07/31 01:58
27F:→ ultratimes: 你硬要告人家公然侮辱,到時候公司反告你背信或是妨礙 07/31 01:58
28F:→ ultratimes: 公司名譽,工作還可能不保XD 07/31 01:58
29F:→ ultratimes: 除非公司相挺支持你提告,不然工作上吃的虧 07/31 01:59
30F:→ ultratimes: 有時候還只能被摸頭,連告都沒辦法咧 07/31 01:59
31F:→ spsns17: 但提起告訴是個人權益及自由,公司其實是無權干涉的吧? 07/31 03:18
我沒有想要提告的意思啦,也沒有想要把錢討回來的意思,我只是想瞭解這個動作是不是
真的會對我或是品牌造成什麼影響,真的非常謝謝各位的意見和幫忙,真的非常感謝大家
熱心解決我們對法律的疑問
※ 編輯: fantasypig (49.214.151.80), 07/31/2017 13:16:19
32F:→ spsns17: 我是回樓上的U大喔~~ 07/3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