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47X (熊)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勞資糾紛問題
時間Sun Jul 16 08:02:50 2017
手機排版請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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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太太在友人的推薦下進到一間小公司上班,
工作迄今大概近半年,到上一個月另名行政離職,
我太太接手後才發現他一直都沒有被加保勞健保。
詢問老闆後,老闆竟回:那是前某某某的疏失,跟我沒關係!是她的問題!
然後有一次至深圳出差是五六日,
公司不止沒有給加班費、誤餐費、出差費
還說:我不給錢,要妳就平日補休。
到我太太最近離職要請假去面試,這位老闆都不曾也不同意我太太請假!一次都沒有!
我們也想說息事寧人,結果剛剛那位老闆又傳訊息來!
他從我太太尚未登出的Line裡面截圖她與朋友的對話,
工作上的諸多抱怨,然後轉發給我太太看,說要告她洩漏公司機密、妨礙名譽、毀謗。
所以我太太現在很緊張,但已經非法登入別人帳戶取得的資訊得以作為呈堂證供嗎?
請各位前輩替我指點迷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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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line部分截圖不見得能證實為真 07/16 08:25
2F:→ smallshow3: 私訊好像不能成立,而且也不是公然 07/16 08:26
3F:→ AUCIFER0427: 怎麼 現在這種公司 那麼多 07/16 12:40
4F:推 hidog: 洩漏公司機密我想是不會成立的 誹謗要看講了甚麼 07/16 12:48
5F:→ hidog: 以及跟多少人講. 但是只是抱怨工作的話,很難成立誹謗 07/16 12:48
6F:→ hidog: 另外可以研究一下妨害電腦使用罪~ 07/16 12:49
7F:→ sindyevil: 如果還是沒有勞健保 就直接以違反勞動法規終止勞動契約 07/16 18:24
8F:→ sindyevil: 記得把打卡紀錄等備份 開始存檔 前員工沒加保這錯誤是 07/16 18:25
9F:→ sindyevil: 公司的問題 他推不了 07/16 18:25
10F:→ H47X: 以非法手段盜取員工的私密對話取得的證據能作為呈堂證供嗎? 07/16 18:54
11F:→ sindyevil: s那個可以讓檢方決定 如果是上班時間在公司電腦上取得 07/16 19:25
12F:→ sindyevil: 不如我們把重點放在內容構不構成刑法要件 :) 07/16 19:25
13F:→ H47X: 內容大多都是工作上的抱怨與閒聊,無關任何公司秘密 07/17 00:45
14F:→ sindyevil: 要注意勞基法第14條第2項但書時效問題. 07/1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