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rcus (circus)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證遺囑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
時間Wed Jul 12 13:58:53 2017
當事人A的舅舅前些日子早逝
舅舅未婚也沒有子女
他在臨走前留下公證的遺囑將財產留給他最疼的姪子也就是當事人A
但是他高齡的父母親還健在 也是法定繼承人
請問這時候如果舅舅父母親上法院拿法定繼承部分
按照民法就是當事人A二分之一
舅舅父母親二分之一
不知道這樣的理解有沒有錯?
--
另外 如果舅舅父母親沒有按照法律程序拿法定繼承部分
未來舅舅的兄弟姊妹也可以爭取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78.14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99839136.A.CBB.html
1F:推 maniaque: 所以,除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白髮人還要違反黑髮人的遺志 07/12 14:49
2F:→ maniaque: 去依法搶奪黑髮人的遺贈?? ^_^ 07/12 14:50
3F:→ maniaque: 另外的部分,就是白髮人不搶,換兄弟姊妹見血啃咬?? ^_^ 07/12 14:50
4F:→ maniaque: 姪子是當事人姊妹的子女吧,子女要是看到自己母親如此 07/12 14:51
5F:→ maniaque: 不知心中作何感想? 07/12 14:51
6F:→ maniaque: 繼承順位先的不作為但不放棄,不代表次順位可以往前奪取 07/12 14:52
7F:推 taoist9999: 一、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民法第1223 07/12 21:55
8F:→ taoist9999: 條第2款)。 07/12 21:55
9F:→ taoist9999: 二、民法第1138條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沒有拋棄繼承, 07/12 21:56
10F:→ taoist9999: 第三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是沒有繼承權的。 07/12 21:57
11F:→ maniaque: 原PO後面應該是指舅舅父母親百年之後,兄弟姊妹可否發動 07/13 02:25
12F:推 taoist9999: 扣減權之性質為物權之形成權,為財產權的一種,非一身 07/13 18:28
13F:→ taoist9999: 專屬權,得為繼承之標的,因此特留分權利人之繼承人 07/13 18:30
14F:→ taoist9999: 亦得行使扣減權(學者林秀雄的看法)。 07/13 18:30
15F:→ taoist9999: 但實務判決傾向扣減權為一身專屬權。 07/13 18:53
16F:→ a9301040: 這個怎能繼承,如果接連死亡都在除斥期間內,繼承連鎖 07/13 22:59
17F:→ a9301040: 嗎XD 07/13 22:59
18F:→ taoist9999: 除斥期間並無中斷的問題。 07/14 23:58
19F:→ taoist9999: 林秀雄及台大三人的教科書見解都是認為扣減權並非一身 07/15 00:00
20F:→ taoist9999: 專屬權,是可以作為繼承之標的。 07/15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