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690501 ( 念公子)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教版友,關於簡易判決和民事賠償。
時間Wed Jul 5 18:19:50 2017
雖然已經快40歲了,但對法律方面還是一知半解,想請教各位術業有專攻的版友協助資訊
。
先謝謝大家。
去年10月,因為與人爭執而一時失慮出手傷了他人。事後對方以縫合三針的驗傷單提出告
訴。
檢察官認為情節單純不嚴重,以簡易判決處理。經過原審判決,及上訴後準備程序及審理
後。已經於六月底宣判緩刑並需支付國庫一筆金額。由於是簡易程序,已經不得再上訴了
。
而對方從一開始就只要錢,不接受任何方式的和解,也同時在六月底提出要求民事賠償。
(因為他要求五百萬元精神賠償……這是我十年的年收入。)
1:請問民事賠償,是否有以原就被的原則?因為我是南部人,對方是中部人。如果他要
對我提出訴訟,我還要到中部開和解庭嗎?
2:如果對方在和解庭上還是堅持要拿到五百萬,我有什麼辦法可以應對呢?我還有家庭
要負擔,不可能任他予取予求。但同事都認為花點錢處理好就沒事。
3:想請問一般造成傷害,法官要求支付國庫五千元,換取緩刑兩年。那對於被害人因為
縫合三針而提出的民事賠償,除了醫藥費外,還需要多少錢才合理呢?
請幫幫我,拜託了。最近實在沒有多餘的錢資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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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ry1120: 被告住所地或侵權行為地都有管轄權。如果覺得不合理就 07/05 18:48
2F:→ kery1120: 給法官判 07/05 18:48
請問,管轄權的意思是什麼?
※ 編輯: s690501 (39.8.166.65), 07/05/2017 20:31:14
3F:→ a9301040: 可以開庭審判的法院 07/05 21:29
感謝回應。已經有如您一般熱心版友說明了。謝謝你。
※ 編輯: s690501 (39.8.166.65), 07/05/2017 21:42:41
4F:→ justicesword: 民事你就給他告讓法官判,對方要先繳裁判費五萬元07/05 22:45
5F:→ justicesword: 左右。 07/05 22:45
咦?所以是對方要告我前,要先繳錢?恕不才無知,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6F:→ a9301040: 如果刑事附帶民事不用裁判費07/05 23:20
對方似乎是走一步算一步。0629宣判後他才提出民事賠償要求。請問這樣算附帶嗎?
7F:推 love11234: 感覺你打到訟棍07/05 23:22
應該不算訟棍。而是一個普通的渣人。如果是訟棍我應該不會那麼簡單就說明清楚。只是
剛好監視器拍到那該死的出手時刻,才被咬著不放。
8F:推 lu0713: 你覺得索賠500萬不合理,那請問你認為賠償對方多少是合理 07/06 07:12
9F:→ lu0713: ?07/06 07:12
一開始他要求和我談和解時,就說他媽媽養他那麼大,至少花了一千萬。我打傷他,害他
媽媽很傷心,所以至少要賠五百萬。
至於閣下反問我的問題,我認為賠償醫藥費很合理,再包個紅包壓壓驚也不過份。
但一開口就咬著五百萬新臺幣,那是我從沒想過的金額,已經不是合理與否的問題了,不
是嗎?
10F:推 LaplaceDemon: 他要有辦法證明需要500萬 如果你打到他斷手斷腳07/06 09:37
11F:→ LaplaceDemon: 或是他是高收入族群因此無法工作而有損失 07/06 09:37
12F:推 LaplaceDemon: 不是你打了人 對方要多少法官都照單全收07/06 09:40
謝謝說明。我也覺得很訝異。
每次看判決書,我都覺得文學理解瞬間降低八成。字都懂但意思卻很難一眼就理解啊~
※ 編輯: s690501 (110.28.165.138), 07/06/2017 19:15:44
※ 編輯: s690501 (110.28.165.138), 07/06/2017 19:17:07
14F:→ justicesword: 打民事訴訟之前原告要先繳裁判費,按照原告請求金額 07/06 19:53
15F:→ justicesword: 比例計算。不然一堆人亂請求賠償,法院不是漫天開 07/06 19:53
16F:→ justicesword: 價的地方,這筆裁判費原則上是不退的。 07/06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