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690501 ( 念公子)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教版友,关於简易判决和民事赔偿。
时间Wed Jul 5 18:19:50 2017
虽然已经快40岁了,但对法律方面还是一知半解,想请教各位术业有专攻的版友协助资讯
。
先谢谢大家。
去年10月,因为与人争执而一时失虑出手伤了他人。事後对方以缝合三针的验伤单提出告
诉。
检察官认为情节单纯不严重,以简易判决处理。经过原审判决,及上诉後准备程序及审理
後。已经於六月底宣判缓刑并需支付国库一笔金额。由於是简易程序,已经不得再上诉了
。
而对方从一开始就只要钱,不接受任何方式的和解,也同时在六月底提出要求民事赔偿。
(因为他要求五百万元精神赔偿……这是我十年的年收入。)
1:请问民事赔偿,是否有以原就被的原则?因为我是南部人,对方是中部人。如果他要
对我提出诉讼,我还要到中部开和解庭吗?
2:如果对方在和解庭上还是坚持要拿到五百万,我有什麽办法可以应对呢?我还有家庭
要负担,不可能任他予取予求。但同事都认为花点钱处理好就没事。
3:想请问一般造成伤害,法官要求支付国库五千元,换取缓刑两年。那对於被害人因为
缝合三针而提出的民事赔偿,除了医药费外,还需要多少钱才合理呢?
请帮帮我,拜托了。最近实在没有多余的钱资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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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0.1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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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ry1120: 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都有管辖权。如果觉得不合理就 07/05 18:48
2F:→ kery1120: 给法官判 07/05 18:48
请问,管辖权的意思是什麽?
※ 编辑: s690501 (39.8.166.65), 07/05/2017 20:31:14
3F:→ a9301040: 可以开庭审判的法院 07/05 21:29
感谢回应。已经有如您一般热心版友说明了。谢谢你。
※ 编辑: s690501 (39.8.166.65), 07/05/2017 21:42:41
4F:→ justicesword: 民事你就给他告让法官判,对方要先缴裁判费五万元07/05 22:45
5F:→ justicesword: 左右。 07/05 22:45
咦?所以是对方要告我前,要先缴钱?恕不才无知,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6F:→ a9301040: 如果刑事附带民事不用裁判费07/05 23:20
对方似乎是走一步算一步。0629宣判後他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请问这样算附带吗?
7F:推 love11234: 感觉你打到讼棍07/05 23:22
应该不算讼棍。而是一个普通的渣人。如果是讼棍我应该不会那麽简单就说明清楚。只是
刚好监视器拍到那该死的出手时刻,才被咬着不放。
8F:推 lu0713: 你觉得索赔500万不合理,那请问你认为赔偿对方多少是合理 07/06 07:12
9F:→ lu0713: ?07/06 07:12
一开始他要求和我谈和解时,就说他妈妈养他那麽大,至少花了一千万。我打伤他,害他
妈妈很伤心,所以至少要赔五百万。
至於阁下反问我的问题,我认为赔偿医药费很合理,再包个红包压压惊也不过份。
但一开口就咬着五百万新台币,那是我从没想过的金额,已经不是合理与否的问题了,不
是吗?
10F:推 LaplaceDemon: 他要有办法证明需要500万 如果你打到他断手断脚07/06 09:37
11F:→ LaplaceDemon: 或是他是高收入族群因此无法工作而有损失 07/06 09:37
12F:推 LaplaceDemon: 不是你打了人 对方要多少法官都照单全收07/06 09:40
谢谢说明。我也觉得很讶异。
每次看判决书,我都觉得文学理解瞬间降低八成。字都懂但意思却很难一眼就理解啊~
※ 编辑: s690501 (110.28.165.138), 07/06/2017 19:15:44
※ 编辑: s690501 (110.28.165.138), 07/06/2017 19:17:07
14F:→ justicesword: 打民事诉讼之前原告要先缴裁判费,按照原告请求金额 07/06 19:53
15F:→ justicesword: 比例计算。不然一堆人乱请求赔偿,法院不是漫天开 07/06 19:53
16F:→ justicesword: 价的地方,这笔裁判费原则上是不退的。 07/06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