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ee7871 (Q寶)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兄弟之間不動產分配問題
時間Tue Jun 27 22:54:01 2017
背景:
家庭成員有公婆、大伯、大嫂、老公跟我
前提是在未結婚前婆家已有一棟透天厝,而當初公婆考慮到如果兩兄弟都各自結婚的話目
前的房子肯定住不下。
所以在我跟我老公結婚前,公婆用了大伯的名字在家附近購買另一間新的透天厝。
問題來了:
新房子頭期款是公婆付的、後面貸款是兩兄弟每個月各拿一半的錢去繳
但是新房子是大伯一個人住(當時他還沒結婚)
而我跟我老公要結婚前公婆有提出一份申明
那分申明意旨:以後舊的透天(包含地址)歸屬於小兒子名字所有,新房子歸屬於大兒子
所有,但如有不孝順的地方公婆有權利收回房子。 這份合約 一式三份 公婆一份,大兒
子小兒子各一份,結尾地方有四人的簽名 (並無律師協助在場證明)
問題一:此份合約有法律效益嗎?
問題二:新房子已登記大兒子名字請問父母有權利收回嗎?
問題三:如果父母親突然怎麼了,大兒子是否可分舊房子不動產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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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借名登記,只是今天後續繳錢是"兄/弟"的金流 06/27 23:10
2F:→ maniaque: 換言之,日後只要舉證金流,公婆這一份可能效力會不足 06/27 23:11
3F:→ maniaque: 因此,公婆應該改成收現,然後由公婆金流去繳錢 06/27 23:12
4F:推 taoist9999: 問題一:並非遺囑,而且繼承人生前分配遺產之契約違反 06/28 18:10
5F:→ taoist9999: 公序良俗,因此無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46年台上字第 06/28 18:12
6F:→ taoist9999: 1068號參照) 06/28 18:12
7F:→ taoist9999: 問題二:父母持分為(公母頭期款金額/買賣總金額)。 06/28 18:13
8F:→ taoist9999: 問題三:承問題一,該契約無效,大兒子有繼承權。 06/28 18:14
9F:→ taoist9999: 公婆 06/28 18:15
10F:→ taoist9999: 06/28 18:16
11F:→ taoist9999: 對小兒子最有利的方式就是把舊房子贈與給小兒子。 06/28 18:17
12F:→ taoist9999: 缺點:一般而言,生前贈與稅金的死後繼承稅金多很多。 06/28 18:17
13F:→ taoist9999: 考慮到贈與稅免稅額只有220萬、土地增值稅、契稅,甚 06/28 18:18
14F:→ taoist9999: 至以前小兒子賣掉之後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06/28 18:18
15F:→ taoist9999: 生前贈與稅金比死後繼承稅金多很多 06/28 18:19
16F:→ taoist9999: 至之後小兒子賣掉 06/28 18:20
17F:→ a9301040: 契約無效 06/28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