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ee7871 (Q宝)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兄弟之间不动产分配问题
时间Tue Jun 27 22:54:01 2017
背景:
家庭成员有公婆、大伯、大嫂、老公跟我
前提是在未结婚前婆家已有一栋透天厝,而当初公婆考虑到如果两兄弟都各自结婚的话目
前的房子肯定住不下。
所以在我跟我老公结婚前,公婆用了大伯的名字在家附近购买另一间新的透天厝。
问题来了:
新房子头期款是公婆付的、後面贷款是两兄弟每个月各拿一半的钱去缴
但是新房子是大伯一个人住(当时他还没结婚)
而我跟我老公要结婚前公婆有提出一份申明
那分申明意旨:以後旧的透天(包含地址)归属於小儿子名字所有,新房子归属於大儿子
所有,但如有不孝顺的地方公婆有权利收回房子。 这份合约 一式三份 公婆一份,大儿
子小儿子各一份,结尾地方有四人的签名 (并无律师协助在场证明)
问题一:此份合约有法律效益吗?
问题二:新房子已登记大儿子名字请问父母有权利收回吗?
问题三:如果父母亲突然怎麽了,大儿子是否可分旧房子不动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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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借名登记,只是今天後续缴钱是"兄/弟"的金流 06/27 23:10
2F:→ maniaque: 换言之,日後只要举证金流,公婆这一份可能效力会不足 06/27 23:11
3F:→ maniaque: 因此,公婆应该改成收现,然後由公婆金流去缴钱 06/27 23:12
4F:推 taoist9999: 问题一:并非遗嘱,而且继承人生前分配遗产之契约违反 06/28 18:10
5F:→ taoist9999: 公序良俗,因此无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46年台上字第 06/28 18:12
6F:→ taoist9999: 1068号参照) 06/28 18:12
7F:→ taoist9999: 问题二:父母持分为(公母头期款金额/买卖总金额)。 06/28 18:13
8F:→ taoist9999: 问题三:承问题一,该契约无效,大儿子有继承权。 06/28 18:14
9F:→ taoist9999: 公婆 06/28 18:15
10F:→ taoist9999: 06/28 18:16
11F:→ taoist9999: 对小儿子最有利的方式就是把旧房子赠与给小儿子。 06/28 18:17
12F:→ taoist9999: 缺点:一般而言,生前赠与税金的死後继承税金多很多。 06/28 18:17
13F:→ taoist9999: 考虑到赠与税免税额只有220万、土地增值税、契税,甚 06/28 18:18
14F:→ taoist9999: 至以前小儿子卖掉之後房地合一税的问题。 06/28 18:18
15F:→ taoist9999: 生前赠与税金比死後继承税金多很多 06/28 18:19
16F:→ taoist9999: 至之後小儿子卖掉 06/28 18:20
17F:→ a9301040: 契约无效 06/28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