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cokel (章魚)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房屋買賣糾紛
時間Sat May 20 00:55:22 2017
請問如果買賣雙方流程已到點交,對方卻以"點交社區車位"的補充條件,要求賣方要給買
方一個有“特定“的社區車位為由,遲遲不肯完成點交。
請問當初代書擬“點交社區車位"是否有瑕疵
?
請問存證信函寄出後,下一步是?
懇請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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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heMidnight: 有沒有瑕疵要看雙方真意 就是締約的時候提到的車位究 05/20 20:23
2F:→ TheMidnight: 竟是如何 實際上攻防就是看舉證(把你的證據給律師 05/20 20:23
3F:→ TheMidnight: 買受人受領遲延 出賣人可以解約 可以要遲延損害 05/20 20:25
4F:→ TheMidnight: 但他如果不爽買可以賠錢不買 05/2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