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biba (Amen)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車禍對方是腳踏車
時間Wed Apr 26 07:09:13 2017
3月底發生意外
因現場眼鏡斷裂+有輕微腦震盪
又倒在大馬路,有路人幫忙把自己移到路旁,第一現場有被破壞,
對意外只有片段記憶
昨天才去看監視器
畫面是:
意外發生地點是在出了橋之後經過有點彎度的十字路口,
再進入左方地條直的大馬路,
當時有一台腳踏車 在我前面(機車),騎在快車道上,
腳踏車要往右,我往左方大馬路,
我為了剎車,整台車往左摔出,
面部朝地,面部及牙齒都有受傷,
腳踏車繼續往右前方騎,沒受傷。
昨天去警局看監視器時(紅色框框住家提供),
畫面如下:
我和腳踏車出當時都在虛線上(黃色框框)
他在前,我在後
https://www.dropbox.com/s/7mrdf0mjilic2th/%E5%A4%A7%E9%A6%AC%E8%B7%AF.png?dl=0
負責警察的意思是:
1.腳踏車可在快車道,
2.腳踏車在前,機車在後是"超車"
3.警察要我自己回想當時狀況,但我當時腦震盪+牙齒受傷嚴重,
現在記憶都很片段,真的要我自己回想起來,警察才願意開始找相關線索嗎?
我想問的是:
1.整件事故自己可爭取一些權益嗎?
2.爭取權益有時效期限嗎?
警察說錄影畫面不能提供
謝謝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81.7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93161756.A.F51.html
※ 編輯: habiba (1.175.181.79), 04/26/2017 07:10:07
※ 編輯: habiba (1.175.181.79), 04/26/2017 07:14:07
1F:推 lu0713: 未保持安全距離 04/26 08:42
2F:→ a9301040: 申請初判表,鑑定 04/26 08:57
3F:推 milk7054: 錄影畫面,去地檢署、法院還可以重看一次阿 04/26 15:34
4F:→ milk7054: 老實說,你用手機拍錄影畫面也沒用阿,肇事責任也不是你 04/26 15:40
5F:→ milk7054: 說的算 04/26 15:41
6F:→ milk7054: 你應該了解對方有沒有傷,不然互告過失傷害很抖 04/26 15:44
監視畫面中,腳踏車完全沒問題,繼續往右轉
※ 編輯: habiba (1.175.181.79), 04/26/2017 18: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