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biba (Amen)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车祸对方是脚踏车
时间Wed Apr 26 07:09:13 2017
3月底发生意外
因现场眼镜断裂+有轻微脑震荡
又倒在大马路,有路人帮忙把自己移到路旁,第一现场有被破坏,
对意外只有片段记忆
昨天才去看监视器
画面是:
意外发生地点是在出了桥之後经过有点弯度的十字路口,
再进入左方地条直的大马路,
当时有一台脚踏车 在我前面(机车),骑在快车道上,
脚踏车要往右,我往左方大马路,
我为了刹车,整台车往左摔出,
面部朝地,面部及牙齿都有受伤,
脚踏车继续往右前方骑,没受伤。
昨天去警局看监视器时(红色框框住家提供),
画面如下:
我和脚踏车出当时都在虚线上(黄色框框)
他在前,我在後
https://www.dropbox.com/s/7mrdf0mjilic2th/%E5%A4%A7%E9%A6%AC%E8%B7%AF.png?dl=0
负责警察的意思是:
1.脚踏车可在快车道,
2.脚踏车在前,机车在後是"超车"
3.警察要我自己回想当时状况,但我当时脑震荡+牙齿受伤严重,
现在记忆都很片段,真的要我自己回想起来,警察才愿意开始找相关线索吗?
我想问的是:
1.整件事故自己可争取一些权益吗?
2.争取权益有时效期限吗?
警察说录影画面不能提供
谢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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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abiba (1.175.181.79), 04/26/2017 07:10:07
※ 编辑: habiba (1.175.181.79), 04/26/2017 07:14:07
1F:推 lu0713: 未保持安全距离 04/26 08:42
2F:→ a9301040: 申请初判表,监定 04/26 08:57
3F:推 milk7054: 录影画面,去地检署、法院还可以重看一次阿 04/26 15:34
4F:→ milk7054: 老实说,你用手机拍录影画面也没用阿,肇事责任也不是你 04/26 15:40
5F:→ milk7054: 说的算 04/26 15:41
6F:→ milk7054: 你应该了解对方有没有伤,不然互告过失伤害很抖 04/26 15:44
监视画面中,脚踏车完全没问题,继续往右转
※ 编辑: habiba (1.175.181.79), 04/26/2017 18: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