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sk (l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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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法律若可以溯及既往
時間Sat Apr 22 11:17:31 2017
最近一直在看年金改革
年金改革不就是保險制度 也就是公務員投保
政府付不出來想賴帳 然後連以前的也溯及既往
萬一成功 保險業者會不會跟進
我們現在買的投資型保單會不會受影響?
保險業者可以用這種案例賴帳嗎?
我目前是有美元的保單 2008年買的 大概付20年可以慢慢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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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保險不是 law maker ,不能自訂超過法律的遊戲規則 04/22 11:23
2F:→ maniaque: 莊家才有資格改變賠率.....:D 04/22 11:24
3F:→ lask: 我跟保險業者買保單 他不就是莊家? 04/22 11:32
4F:→ a9301040: 保險業就完全不用擔心了。至於溯及既往還是不真正溯及, 04/22 11:33
5F:→ a9301040: 很多人搞不清楚,將來上法院會被洗臉 04/22 11:33
6F:→ a9301040: 保單有保險法,破產的保險安定基金,免驚 04/22 11:34
7F:→ saltlake: 政府有大家出錢養的警察跟軍人 保險業? 04/22 15:13
8F:推 ultratimes: 法律本來就可以溯及既往,只要立法時有講就好 04/23 13:13
9F:→ ultratimes: 即使是刑法,雖然刑總有寫不得溯及既往 04/23 13:13
10F:→ ultratimes: 但如果就是訂一條特別法,然後特別註明本條可溯及 04/23 13:13
11F:→ ultratimes: 那就是可溯及,個別條文可以增加和總則牴觸的規範 04/23 13:14
12F:→ ultratimes: 且以個別條文為主,總則只是未規定時才用總則條文 04/23 13:14
13F:→ ultratimes: 而且溯及既往應該是把過去的錢也追出來,這才是對的 04/23 13:15
14F:→ a9301040: 聽你在唬爛,刑法不能 04/23 17:15
15F:噓 louisetorny: 別把刑法與行政法、民商法 相提並論 04/23 22:37
16F:噓 tentaikanso: 罪刑法定主義表示哀傷 04/23 22:48
17F:→ tentaikanso: 立法例上有基本法與普通法之別,刑法總則應屬基本法 04/23 22:51
18F:→ taoist9999: 司法院釋字第717號解釋,得減少公教人員退休所得上限 04/23 23:27
19F:→ taoist9999: 之優惠存款金額,是基於公益考量,所以沒有違憲。 04/23 23:28
20F:→ taoist9999: 商業型保單的給付是依據私法上之保險契約,該保險業不 04/23 23:29
21F:→ taoist9999: 得賴帳,但如果被接管的話,接管人依據保險法第149條 04/23 23:36
22F:→ taoist9999: 之2第8項規定,經過主管機關同意的話,是可以降低保險 04/23 23:37
23F:→ taoist9999: 金額的。 04/23 23:37